CPR救命致瘀青 竟遭嗆告

出版時間 2020/11/25

【黃瑞娟/花蓮報導】好心被雷親!高雄市一名曾擔任消防隊救護志工的女子,月前替一名失去呼吸心跳的同事進行CPR,成功在鬼門關前搶回一命,未料同事不感激,還認為胸口瘀青太大,揚言要對她告。女子昨告訴《蘋果》,如果被告成,全台灣人民乾脆都不要學CPR了,「這件事太讓人心寒了!」

 CPR
■朱女施作CPR救同事一命,對方卻因傷口太大而怪罪她。朱女提供

朱姓女子(28歲)昨接受《蘋果》電訪時說,她受訓成為緊急救護技術員,在消防隊擔任救護志工長達8年,期間做過的CPR急救案超過20件。

2個月前,公司女同事在上班時突然休克昏倒,因為公司位置較偏遠,等不及救護車,公司直接派車協助送醫。

朱女說,女同事上車2分鐘突然沒有呼吸心跳,她急忙施作CPR,足足壓了15分鐘,同事如今康復,竟然質問她肋骨中間怎麼會有瘀青?「如果被告成,全台灣的人民乾脆都不要學CPR了,因為大家都怕出事情,這樣對社會有正面幫助嗎?」

法律保障民眾施救 免擔心過失傷害究責

朱女也將此事po在臉書「爆料公社」,希望大家評評理,從雙方對話截圖可知,女同事強調自己有糖尿病,傷口一旦感染恐會截肢,她平常很注意傷口,沒想到朱女做CPR將她的胸口壓到瘀青,「護士說妳用的,我不知道壓的過程多大力?但是我傷口很大。」

朱女氣炸怒回:「你都停止呼吸心跳,我只能壓,你這麼在意傷口,當初就不要幫你CPR,不知感恩,我後悔幫你。」同事也不客氣回嗆:「妳不用討人情,妳把我心臟用到有問題,可以請醫生開證明,你幫作CPR過程傷到我。」

該貼文讓網友痛罵「她以為CPR是在做SPA嗎?」、「我阿嬤說:寧願救蟲不救人!現在懂了!」、「不要壓就好了,看著她斷氣省時又省力」、「真是刷新我的眼界了」。基層救護志工圈也廣泛討論,大部分人擔心此案若告成功,「那是鼓勵人見死不救嗎?」認為會澆熄救護人員的熱誠。

花蓮縣消防局救護員江俊杰表示,胸口按壓急救確實可能造成肋骨受傷,但沒有無呼吸心跳會導致腦部缺氧,對人體傷害更大,若因擔心受傷而不急救,可謂因小失大。據《緊急救護法》,民眾使用緊急救護設備或施予急救措施者,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規定,就是為了讓民眾勇敢施救,不用擔心過失傷害而被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