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桶屍命案中,被害人遭強酸溶屍、灌漿封桶再掩埋,手段相當兇殘。法醫高大成表示,兇手目的是為「毀屍」,讓死者身分難以辨認,以及「滅跡」讓屍體永不見天日。高大成還指出,因為兇手把被害人的臉和指紋溶掉後,單從桶屍做DNA比對,也不易查出死者身分,這次能破案是因為有共犯自首。
高大成解釋,因為台灣DNA並未全面建檔,就算在無名屍身上採到檢體,要進行DNA比對,還必須找到可比對的對象,才能過濾出身分,如果從通報的失蹤人口開始清查,還比較好查,但也有無法比對的情形。
高大成回憶20幾年前他曾驗到一件分屍案,當時只找到死者的大腿,也採到檢體,懷疑可能是外籍移工,但清查失蹤人口,找不到可能的對象比對DNA,至今仍是一樁懸案。
回到這起駭人聽聞的桶屍命案,高大成分析,以強酸溶屍目的都是為了「毀屍」,讓死者身分難以辨識,如果再加上水泥封屍,就是為了「滅跡」。高大成解釋,溶屍後如不密封,屍體很容易飄出屍臭,就算掩埋也很容易因被挖到骨頭讓兇案曝光,他認為兇手思緒縝密,知道如何能讓屍體永不見天日。
高大成進一步指出,一般而言,屍體被灌漿密封載到山裡掩埋,要被發現的機會很小,如果屍體真的被發現,警方要確認死者難度也非常高,這起案件能夠很快查出死者身分和破案,關鍵原因在於集團成員出面自首。■記者郭芷余
■法醫高大成表示,兇手殘忍毀屍,就是要讓人認不出來。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