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中閔兼職案 北檢查無不法

出版時間 2020/11/04
■管中閔在「拔管風波」中被告發案件,北檢日前全數簽結。資料照片
■管中閔在「拔管風波」中被告發案件,北檢日前全數簽結。資料照片

【法庭中心/台北報導】台大校長管中閔前年在校長遴選過程引發「拔管風波」,期間不僅被爆隱瞞兼職獨董,另被告發違法赴中兼課。台北地檢署共簽分9件「他」字案,依偽造文書及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等罪嫌偵辦,歷經2年多調查,日前以查無不法全數簽結。

管中閔昨在臉書po出收到的北檢簽結函,並以紅框標出檢方是以「台端所為顯與上開罪嫌之犯罪無關」為由簽結。管並發文表示:「正義雖然遲到,但不會永遠不到。」

全案紛擾源起於2年前管中閔獲聘擔任台大校長,但教育部認為遴選過程有嚴重瑕疵、拒發聘書,衍生長達354天的「拔管風波」。期間管被爆參與校長遴選卻沒揭露兼職台灣大獨董實情,涉犯偽造文書、背信等罪嫌,另被告發卸任國發會主委等政務官不滿3年,就未經核准到對岸兼課,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

管中閔去年1月終於在教育部同意下就任台大校長,但北檢受理告發案件仍繼續偵辦。檢方經過2年多調查,認為管未揭露擔任獨董,沒有偽造文書事證;被控違法赴中兼課,也沒有發現他未經允許擅自出境,因此將全案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