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薈素恐釀肝腎毒性 加註警語 後年上路

出版時間 2020/10/08
■攝取過量蘆薈素恐導致腹瀉、肝腎毒性。資料照片
■攝取過量蘆薈素恐導致腹瀉、肝腎毒性。資料照片

【黃仲丘/台北報導】被當成排便順暢聖品的蘆薈果肉萃取物,所含的蘆薈素因有肝、腎毒性疑慮,衛福部食藥署昨預告「食品原料蘆薈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草案,未來只允許費拉蘆薈(A. vera)及好望角蘆薈(A. ferox)可用於食品原料,且須完全去皮才能加工使用,相關規範將於後年元旦上路。

長期吃肝指數飆高 孕婦孩童應避免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廖家鼎指出,蘆薈皮若沒去除乾淨,大量蘆薈素累積體內,恐造成腹瀉及肝、腎毒性,國際研究發現,長期服用高濃度、高劑量的蘆薈萃取物產品連續4周以上,會有肝指數飆高問題。

廖家鼎說,草案參考國際蘆薈科學協會制定的標準,規定蘆薈素含量不可超過10 ppm(parts per million,百萬分之一濃度),另須標示「不建議經期婦女、孕婦、授乳者、孩童、消化道或肝腎疾病患者食用」警語。

目前台灣市售食品使用的蘆薈原料,就是費拉蘆薈及好望角蘆薈的葉子,以費拉蘆薈佔大多數。廖家鼎說,新制預計後年元旦生效,正式施行前,已使用蘆薈葉為原料的食品,可繼續販賣至產品有效日期屆滿為止,施行後經查獲食品所用原料不符規定者,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3萬至3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