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委提修法 掛五星旗最高罰5萬

出版時間 2020/10/03
■自稱來自「中國寶島台灣」的女子庭庭,在台北101大樓前揮舞五星旗,引發熱議。翻攝微博
■自稱來自「中國寶島台灣」的女子庭庭,在台北101大樓前揮舞五星旗,引發熱議。翻攝微博

【周彥妤、戴祺修、陳培煌/台北報導】中共不放棄以武力併吞台灣、消滅中華民國。因應中共威嚇,綠委王定宇日前提案修《國家安全法》,增訂人民不得為中港澳、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派遣之人從事政治宣傳,違者最高罰10萬元;若在公共場所懸掛、展示五星旗,最高處5萬元罰鍰。

王定宇昨透露,相關配套修法正研擬、連署,預計下周提出,有關犯意、犯行與裁量比例,都會清楚明文,避免傷害言論自由。

王定宇提案修《國家安全法》,已獲28名綠委及台灣基進立委陳柏惟連署。草案明定,人民不得為中國、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派遣之人,從事涉政治目的宣傳行為,包括違反國家認同、配合統戰工作,違者處1萬元至10萬元罰鍰。

若在進行涉政治目的宣傳行為時,於公開場所升降、懸掛、展示、手持或揮舞中港澳、境外敵對勢力或其黨政軍代表旗幟、標誌者,將處1萬元至5萬元罰鍰,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外界質疑提案內容是否變相侵犯言論自由?王定宇說,我國國旗在中國被禁,沒道理可容許中國在台灣從事政治宣傳,因此在台灣禁中國旗幟「剛好而已」。王定宇強調,《刑法》明定外患罪適用對象包括中港澳、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派遣之人,既然對象定義已明定,若配合這些對象從事政治宣傳,當然應受適度規範。

藍委李德維說,王定宇這類提案就是譁眾取寵、滿足其支持者,但無法滿足台灣2300萬人需要;請王先去跟總統蔡英文、閣揆蘇貞昌還有總召柯建銘討論,若3個人都同意再來提案。對立委修法意見,陸委會表示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