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遇急事可請同仁支援

出版時間 2020/09/28
■陳姓警員為抽搐病童駕警車開道送醫,因擅離值班台遭記過。魏嘉良攝
■陳姓警員為抽搐病童駕警車開道送醫,因擅離值班台遭記過。魏嘉良攝

針對國道警員值班時,離開值班台為病童開道送醫,引發網友正反意見論戰,警政署警官表示,值班台的值班警員就是單位、隊部安全維護中樞,不能擅自離開,遇急事可請線上同仁或備勤同仁支援,或報請勤務指揮中心調派最近警力支援。

警政署警官解釋,除非其他同仁都在忙,無法前來支援,這時可以引用緊急避難規定,把派出所或值班台的槍櫃或重要設施上鎖,並把相關狀況回報給勤務指揮中心,並請勤指中心派人接管值班台,才能前往救援。

東海大學政治系教授沈有忠也說,警察在現代社會執勤得兼顧情理法。民眾對於這個警察因慮及人命關天,第一時間仗義而為,事後卻被議處,自然無法接受,覺得上級有違人情義理。但試想,萬一在他離開值勤哨的時候,後面又來一件也是重大危急的事,卻找不到人處理,也是難以交待、收拾的,而這責任又要誰擔?

沈有忠認為,警察在第一時間,可以請處所其他同事去替該民眾開道,或者代他先值班後,再去替民眾開道,警所只要建立好緊急代理人的制度,預先規劃好同仁的第一、第二代理人,當時即便只有該員警一人在警所,也可以急叩其他代理人支援。■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