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智華/雲林報導】蕭姓男子組成12人詐騙集團,今年7月到雲林縣大埤鄉以每月租金4萬8000元租獨棟豪宅當機房,鎖定中國地區行騙,短短2個月獲利上百萬人民幣,前天被檢警攻堅查獲,檢方偵訊後以有串滅證據及再犯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江金星說,34歲蕭嫌早在19歲就擔任詐騙集團車手被查獲,24歲再被查獲時,已升級詐騙集團核心成員,這次再被抓到,變成自立門戶的主嫌,因為從基層幹起,詐騙經驗豐富,20到30歲的年輕人甘願跟隨他。
江金星表示,蕭嫌以月租4萬8000元高價,租用大埤鄉獨棟豪宅,3樓建物有電梯,建坪上百坪,集團成員不用集中居住,各有房間,生活環境舒適。還有固定人員定期開車到外縣市採購食材,負責烹煮,偶爾也叫外送,成員平時都窩在豪宅內,泡茶、打麻將、看電視消遣。
檢警調日前接獲檢舉,周三查緝逮捕蕭嫌等12人,查扣作案電腦等犯罪工具。檢方指,蕭嫌等人對中國民眾傳訊,謊稱對方收到醫療保費涉詐欺,對方回電時,再套取對方身分個資,要對方匯退醫療保費由醫保局保管,等結案再退款,每筆詐騙金額7500至1萬5000人民幣不等,2個月得手數百萬元台幣。
■檢警攻堅,逮捕12名詐騙集團成員。雲林地檢署提供
■詐騙集團以月租4萬8000元,租用雲林大埤鄉獨棟豪宅,內部裝潢豪華。雲林地檢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