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人30萬交保 辯「暫時安置朋友」

出版時間 2020/09/24

由丁臻珠設立的未立案安養中心,前天發生火警造成2名住民當場死亡,第3名重傷住民昨凌晨也宣告不治。昨檢方複訊時,丁女承認案發當時她跑出門辦事,放著屋內3名臥床住民無人照顧,但辯稱過去經營合法安養中心因故結束,有些老人還需要她照顧,便找了這個地方「暫時安置老朋友」,不是經營非法安養中心。檢方依過失致死等罪諭令她以30萬元交保。

收容病患疑不只此 警方追查它處釐清

警方調查,丁女原在成功路經營佑呈養護中心,歇業後轉到康寧路一處老舊公寓,與丈夫林金龍自去年7月底,以每月2萬6千元承租1樓與地下室,平時3名死者劉男、陳男、莊男住在1樓,丁女夫妻住在地下室,丁女每月向劉、陳收取2萬3千元照護費,莊收取1萬4千元。

丁女向警供稱,3名死者都是以前佑呈的病患,因佑呈與股東拆夥結束營業,辯稱新的執照還在申請中,康寧路現址本來要做員工宿舍,半年前暫時把3人移到這裡安置。

不過,案發後丁女丈夫與女兒不知去向,加上警方查訪鄰居,指稱丁女在內湖某間全聯超市樓上還收容其他病患,不排除丁女是將佑呈收容的病患分置在多個地點,警方與市府相關單位正持續追查釐清。

■突發、法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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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養院負責人丁臻珠昨以30萬元交保。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