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送中示威者 首遭判暴動罪

出版時間 2020/09/18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香港「反送中」運動以來,昨出現首起遭法官裁定「暴動」罪名成立案件。已遭港警關押近10個月的26歲岑姓被告,恐因參與去年6月「包圍警總」示威,面臨長達10年的判刑!而岑男同案被指控襲擊警察導致其身體傷害的罪名雖未獲法官接受,但較輕一級的「普通襲擊」罪名仍成立。法官昨宣讀有罪裁決後,旁聽民眾拭淚嘆息。

在去年6月26日灣仔警察總部遭包圍的反送中運動中,一名便衣警察曾喬裝成示威者,被現場民眾識破後四處衝撞試圖逃離,更一度拿起三角錐等攻擊物品。原在工地任職的青年岑曉麟被指控參與該場示威涉及暴動,警方更控岑男毆打該便衣警致其嘴角出現口瘡。全案昨在香港區域法院審結,由於岑未對遭控的「暴動」與「襲擊」罪名認罪,法官昨裁定暴動罪名成立後,全案便成為反送中運動中,被告否認控罪後被裁定暴動罪成立的首例。

便衣警傷勢輕微 法官卻指不應逼至牆角

有罪裁決一宣讀,旁聽席上便傳來多人的嘆氣聲,岑男的父親更當庭拭淚。岑男律師隨後宣讀求情信,強調岑男一直關心時政及民生問題,此次事件後已深切反省,明白擾亂秩序行為不正確,期望法官能從人性角度考慮判刑,讓被告服務社會,繼續為香港的下一代發光發熱。律師並強調,案件中的便衣警員傷勢輕微,證明事發時參與示威者的惡意程度低,如果以5至6年作為量刑起點,明顯過重。

而法官則坦言,不得不承認處理這次判刑有困難,因為案情獨特,岑男行為未涉及縱火,可能是眾多同類案件中相對輕微者,但仍強調判刑須平衡多方面。至於港警指控岑男襲擊便衣警員導致身體傷害,法官則認為警員嘴角的傷不一定是岑男行為所造成,然而岑男當時與眾人將便衣警逼至牆角等行徑仍無必要,因此僅判處較輕一級的「普通襲擊」罪,至於整體量刑須待本月25日才會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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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被關押近10個月的岑男昨遭裁定暴動罪成立,成反送中示威者首例。香港《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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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警張金福去年6月疑偽裝成示威者,被識破後遭包圍,張舉三角錐作勢攻擊。香港《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