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踢爆 無良船長 分屍上百海豚

出版時間 2020/09/17

【調查中心/採訪報導】《蘋果》獨家取得一段影片,顯示一艘台灣遠洋漁船,涉嫌獵殺保育類動物海豚,有些屍首完整,血跡斑斑躺在甲板,有的已遭開膛剖肚,畫面怵目驚心。漁業署昨回應,該漁船「漁群166號」涉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將函送檢調調查,若違法將另依《遠洋漁業條例》處分。

過去這類案件,多由於證據不足而不了了之,這是近10年來第一起移送法辦的案子。該影片是由環團「環境正義基金會」提供,《蘋果》進一步透過印尼翻譯,以網路視訊訪談拍攝影片的漁工凱文(化名)。

凱文說,影片是去年8月於「漁群166號」(YU CHUN NO.166)拍下,地點是西太平洋;拍攝時僅有5隻海豚身體完整,其餘皆被切塊裝進70個袋子,每袋約50公斤,換算達3500公斤。

「漁船獵殺海豚,是為了把牠當魚餌。」他說,跟其他魚餌相比,海豚肉引誘鯊魚的效果很好,且船東可省錢。他還指證,海豚更被船長煮來吃,「船長說,吃海豚對皮膚好。」

沒用掉的全丟海裡 「船長知道是違法」

「5個月內,我們捕抓了超過100隻海豚。我覺得很罪惡,但我沒有選擇,因為是船長下令的。」凱文回憶,漁船返回台灣途中,船長下令把沒用掉的海豚肉全丟進海裡,因為船長擔心被逮捕,「他(船長)知道這是被禁止的。」

為釐清其說法是否屬實,《蘋果》南下前往該船設籍地小琉球展開調查。記者登上「漁群166號」探查比對,發現船上空間配置、行走動線等,都跟影片相符,其中一些細節處更是一模一樣。

例如,凱文影片中辨識度最大的特徵,是船身塗有一個「興」字及彩繪,而記者走訪現場,也在船上看見「興」字及彩繪。另外,在甲板側邊有個水管接頭處,而2根水管的交錯方式,也跟影片中相同。

中華鯨豚協會常務理事余欣怡查看影片,並以生物特徵判斷,確認被獵捕的是「真海豚」(Delphinus delphis)。他說,鯨豚是海洋食物鏈中高層的掠食者,如果大量消失,會導致中層掠食者暴增及生態失衡。

據行政院海委會「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真海豚」被列為第二級保育類動物,屬「珍貴稀有野生動物」。海委會海洋保育署副署長吳龍靜說,海豚是保育類野生動物,不能任意宰殺,此事若屬實將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6條,可處6月至5年以下有期徒刑。

《蘋果》在報導出版前致電該船船長施進興,詢問是否指示捕撈海豚,他連忙否認「沒有,沒有啦!」就掛上電話。記者再次致電,他就不再接聽。

台灣漁船抓海豚餵鯊魚,為的是割取鯊魚最富經濟價值的魚鰭,也就是有錢人口中的「魚翅」。據聯合國糧農組織(FAO)去年統計,台漁船平均每年捕撈3.3萬噸鯊魚鰭,排名全球第7,堪稱「魚翅大國」。這次台灣漁船再爆出非法捕撈,也讓遠洋漁業問題,再次浮上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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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對1 甲板配置 ■影片中堆置海豚的甲板(右圖,凱文提供),與漁群166號配置高度相似。調查中心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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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對2 船身彩繪 ■影片中的「興」字彩繪(左圖,凱文提供)與漁群166號彩繪幾乎相同。調查中心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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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對3 水管接頭 ■《蘋果》在船上發現與影片中(左圖,凱文提供)交錯方式雷同的水管接頭。調查中心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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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群166號的施姓船長否認曾獵殺海豚,隨即掛斷電話拒絕受訪。調查中心攝
■影片中清晰可見保育類的「真海豚」倒臥在血泊中。凱文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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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走訪設籍在小琉球的漁船「漁群166號」進行求證。調查中心攝
■記者透過網路視訊,訪談拍下影片的外籍漁工凱文。調查中心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