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青 恐淪人質外交籌碼

出版時間 2020/09/14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香港12名「反送中」抗爭青年上月疑偷渡台灣途中被中國海警截獲,部分家屬控訴求助無門,深圳市鹽田區公安昨天首次通報,指他們因涉嫌偷越國(邊)境被刑事拘留。但在公安通報前,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發推文指,這12人企圖將香港從中國分裂出去,並非民運人士。有專家批評北京當局是先定調,後定罪;協助家屬的立法會議員擔心12人將成中共人質外交籌碼。

■被捕港人家屬前天開記者會,控訴求助無門。香港《蘋果日報》

這12名港人被扣押在深圳逾20天,外界無從知悉其情況。鹽田區公安分局昨發出「情況通報」,指廣東海警上月23日查獲包括李姓和鄧姓的12名非法越境人員,因為涉嫌偷越國(邊)境犯罪,已被公安局採取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偵辦。

據中國《刑法》規定,偷越國(邊)境罪是指違反出入國(邊)境管理法規。國境是指國家與鄰國的交界,邊境是指大陸與香港、澳門、台灣等地區的分界,情節嚴重者可處1年以下監禁。

公安局發通報前,華春瑩在推特回應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歐塔加斯(Morgan Ortagus)指12人是「香港民運人士」的言論,她指該12人是因為非法越過水域邊界而被捕,不是民運人士,而是企圖將香港從中國分裂出去的分子。

事實上,這12人在香港涉及的案件,只有抗爭組織「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涉嫌違反港版國安法,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被捕,其餘11人的罪名不涉國安法,而拘留他們的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只以偷越國(邊)境犯罪拘捕,未指控他們涉及國安罪行。

對於華春瑩將12人定調為「分裂份子」,時事評論員劉銳紹指出,華春瑩此番言論是代表官方發言,顯示北京將案件視為政治案件,也是先行製造輿論,「不管用不用國安法來處理,但事件已有國安法的性質」,是「先定調,後定罪」。

盡顯未審先判法治 料出現電視認罪大戲

立法會議員朱凱迪指出,這12港人的家屬一直認為他們委託的律師不准會見被扣留港人,事件在政治上一定會升級。華春瑩說法是在外交上與外國「鬥嘴」,但中共慣常使用「人質外交」技倆以控制事態發展,預計會利用12人與外國討價還價,所以率先將12人定調為「港獨份子」,已可預期中共打算利用12人做「港獨大戲」,煽動大陸民族主義情緒,他擔心日後還有可能出現「電視認罪」的情況。至於日後12人實際上被控告的罪名是否會升級,仍有待觀察。

浸會大學政治及國際關係學系副教授陳家洛昨表示,華春瑩指12名港人「分裂國家」,盡顯中國特色的法治,「有沒有證據不是重點,未審先判」,而「法律」只是為政權所需服務。陳家洛指出,這12名港人已是人質,將會「被中共用作中美角力的籌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