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南投某高中驚傳男同學性侵同班女同學長達2年,「這次事件凸顯學校和教育處應檢視南投所有性平、霸凌事件、通報處理機制是否積極和落實。」人本文教基金會台中辦公室副主任曾芳苑說:「女孩子每天上課、下課都看到加害她的人,這樣她的壓力會很大!」恐影響身心健康,也可能妨害性平機制調查結果。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認為,分班還是會碰面,校方在人力許可範圍下,可和家長協商出替代方案,例如一方在家上課,由教師再加強課業輔導,也不失是個較妥當方式。
數位女力聯盟祕書長張凱強建議,於規劃侵害個人性私密影像防治相關法規時,應參考國外立法例,考量將這類性侵並強迫拍攝之行為納入規範,以生嚇阻之效。
對該案雙方當事人,事後仍在同一教室上課,專家們認為不妥,南投縣教育處副處長王淑玲強調,一切都依《性平法》第23條辦理,該校性平委員會決議,在不影響學生受教權下,避免學生受二度傷害,在保密、保護機制下,雙方進行課程分組隔開。對雙方同班,女方是否心生恐懼?王淑玲解釋,有輔導老師及導師對雙方進行情緒輔導。■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