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昨公布豬肉產地標示範本,業者須註明店內使用豬肉來源。食藥署提供
因應國內開放進口含萊克多巴胺美豬,衛福部長陳時中昨宣布,從明年元旦起大賣場、超市、傳統市場、零售通路、餐廳、便當店到小吃攤等,不管是生鮮豬肉、加工食品、滷肉飯、貢丸湯,或任何含豬肉及可供食用部位的食品,都要清楚標示豬原料原產地,讓消費者安心自由選擇。
陳時中昨說,明年元旦起豬肉產地標示規定上路,不管是散裝、包裝食品及餐廳通通都要標;美豬油脂不論做成散裝、包裝食品或入菜也都須標示。根據衛福部食藥署規劃,包裝食品如豬肉乾可在營養標示的「內容物」後面以括號標示豬肉產地,也可以在後面清楚註明豬肉原產地;餐廳、小吃店要直接在店內或菜單上標示;散裝食品則可以插牌、卡片、標籤等方式標示,字體大小也都有規範。
陳時中說,標示是龐大工作,要讓消費者辨識清楚,也要顧及業者可行性。像國人常吃的小吃攤常有豬頭皮、貢丸等食材,陳時中說,食藥署已設計插牌範本,上面可把產地直接寫出來。
至於食品若用了2國以上豬肉,陳時中說,基本上就是都要標,如果要用非常多國的,只好稍微麻煩一點,一一標示清楚。若應標示而未標示將罰3萬元至300萬元,若標示不實將開罰4萬元至400萬元。
不具名飯店業者說,會遵循政策標註豬肉原產地,因飯店都已有配合的國產豬肉進貨商,短期內改用美豬機率不大,也擔心改用美豬的市場接受度。■生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