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總獎金400萬 高鐵提案被擋下

出版時間 2020/08/06

高鐵公司2015年面臨破產危機,政府2016年金援高鐵300億元推動財改,高鐵因此成公股民營企業,交通部要求董、總座薪資應循「交通部派任或推薦至公股民營事業及其轉投資事業之董事長、總經理薪資標準規範」辦理,董座每月固定薪資上限35萬3376元、總座34萬5524元;另非固定薪資獎金部分不得超過本薪。
未料高鐵公司卻另編每月平均35萬元獎金「補回」董、總座薪資損失,其中董事長江耀宗可領423.72萬元獎金,幾乎跟本薪一樣高,全年收入達847.44萬元。在《蘋果》獨家揭露後,交通部以大股東身分出手,請公股代表在董事會提案要求高鐵公司檢討。

據悉,高鐵公司所提調整方案,董總座獎金雖砍掉端午、中秋和部分春節獎金共6個月,但績效獎金卻從3個月調整為0到9個月,且獎金制度與基層員工脫鉤,加上年終,最高每年仍可領12個月近400萬元獎金。
知情人士表示,董總座績效獎金可領0到9個月,卻看不出考評標準,恐有操作空間,且獎金制度只適用董總兩人根本是因人設事。
據悉,高鐵公司在昨召開的董事會提出高層獎金結構調整方案,不過被認為所提機制並不符交通部想法,預期與以往可領獎金總額差異不大,且高層獎金制度優於基層,沒有一體適用被打回票。
交通部官員表示,會要求高鐵公司做更徹底改革,且要有大幅改革,討論出一個大家都能接受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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