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社勞處勞資關係科科長陳心敏表示,據了解,唐先生未被錄取,也沒有上過一天班,不是該公司員工,不適用《勞基法》,唐先生可透過司法途徑爭取權益,但縣府也已受理,會先安排雙方調解。
唐先生說,他原在彰化一家餐廳工作,月薪4萬元,月休4天供住宿;上月28日帝綸飯店一名廚師私下聯繫,稱一名早餐廚師要離職,一樣薪水,但月休8天,也提供員工宿舍,問他有無興趣,他答應前往面試。
上月30日面試當天由一名股東兼廚師面談,過程中雙方聊得還算愉快。唐先生詢問:「何時通知錄取與否?」該名股東當場告知,「我現在就告訴你錄取了」,要唐先生放心提離職。唐先生返家馬上請辭,並在本月3日告訴對方10日可以上班。
不料,本月6日唐先生接到飯店電話,表示董事長改變主意,留任原廚師,不另外招聘,讓唐先生錯愕「我原工作都辭了」。
唐先生本月10日還是前往飯店,確認被取消錄取,還遭飯店總監質疑:「你是不是有習慣吃檳榔?」「是不是因為欠銀行錢,不能保勞保?」唐先生回:「吃檳榔已戒掉,也沒有要求公司不要保勞保。」該名總監追問:「有無紙本錄取通知書?」唐先生不滿認為,口頭答應就算數,且還有人證。
唐先生提出賠償要求,希望比照《勞基法》資遣員工前給預告工資15天,他只要10天,對方卻只願給個小紅包,雙方溝通未果。唐先生任職不成,也回不去原工作,認為飯店欺負人,他向勞工單位投訴,也積極找工作。
帝綸飯店總監林奉璋表示,唐先生的面試,是與公司一名股東兼廚師的約定,管理層並不知情或核准,且僅面談,未讓唐先生試做菜,不符合程序。
林奉璋說,唐先生事後有要求賠償,但唐先生非公司員工,已跟律師商討中,若唐先生要申訴,公司也尊重。
.找到新工作時要取得紙本或e-mail的錄取通知,未取得前不要貿然辭職
.收到錄取通知後先完成準備手續如體檢等,確認新工作可報到後再提辭呈
.若發生新工作談好卻被對方反悔等狀況,可透過勞檢單位申訴及民事提告
資料來源:1111人力銀行總經理何啟聖
勁爆威力★★★
蘋果24小時爆料專線:0809-012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