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噴槍灌肺亡 父判1年10月 法官認定女童或生父誤觸 生母難接受:上訴到底

出版時間 2020/07/25
監視器畫面錄到鄺男(紅圈處)持噴槍進車內,不久後車內3歲女童(左圖,翻攝臉書)就癱軟死亡。翻攝畫面
監視器畫面錄到鄺男(紅圈處)持噴槍進車內,不久後車內3歲女童(左圖,翻攝臉書)就癱軟死亡。翻攝畫面

女童母親鄧女昨表示,無法接受判決結果,最近她還夢到孩子,至今無法走出失去女兒的陰影,她指控女兒就是被鄺男殺死的,「我一定會上訴到底,幫女兒討回公道!」
從事房仲業的鄺男去年1月20日下午駕駛BMW轎車,載3歲女兒到高市自由路上一家加油站自助洗車,鄺男供稱,洗車過程中,獨自坐在車內的女兒自行將空氣噴槍放進嘴裡把玩,結果瞬間臉色蒼白、癱軟在座位上,他發現後趕忙開車將女童載到高雄榮總醫院急救,但仍無法挽回女兒生命。

女童母親無法接受女兒慘死,質疑鄺男涉嫌害死女兒,將事件po臉書引發關注。去年5月橋頭地檢署認定,女童第一次拿噴槍把玩時鄺男僅口頭制止未取走噴槍,導致女童第二次拿噴槍朝自己口中噴氣釀成慘劇,僅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鄺男。
法院審理時,鄺男一再喊冤稱沒有殺害小孩的動機;但鄧女指控鄺男有明確的殺人動機,因為鄺男與前妻藕斷絲連,一直不願給她們母女完整的家,且案發前幾個月鄺男就開始疏遠她們母女,兩人常為女童扶養費爭吵;法官則查出,鄺男雖與前妻離婚,之後與鄧女交往並生下被害女童,但直到案發時他仍跟前妻及兩個小孩同住。

女童母親鄧女無法接受女兒慘死,將上訴替女兒討公道。資料照片

由於法醫鑑定報告指出,槍管是由右往左進入女童口內,但若女童自行把玩並將噴槍放入口中,勢必須以雙手握持按壓,正常情況下應將噴槍放置胸前正中央的位置,不可能出現槍管由右往左放入口中的情形。
一審綜合各項跡證後,推翻檢方認定「女童自己將噴槍放進口中」的結果,改認定女童自行把玩時「誤觸」噴槍,或鄺男使用噴槍時未注意避開而噴到女童,依過失致死罪判鄺男1年10月徒刑,可上訴。至於女童母親指控鄺男涉嫌殺害女兒部分,則查無實證。

橋頭地檢署表示,收到判決書再決定是否上訴。鄺男因另犯侵占案入監服刑,昨未出庭聆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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