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3次朝野協商、超過31小時挑燈夜戰、346次表決,立法院昨終於完成《國民法官法》立法。法明訂,除少年刑事案件、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的案件外,其他所犯最輕本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故意犯罪而發生死亡結果的案件,若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在地方法院進行一審的案件,應行使國民參與審判。
條文規定,年滿23歲、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居住4個月以上的中華民國國民,具被選任為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資格。但正副總統、民代、黨工、現役軍警人員等均不得出任。
為減輕國民法官閱卷壓力,條文規定,對於國民參審的案件,檢察官起訴時應向管轄法院提出起訴書,但不得將卷宗和證物一併送交法院。為協助國民法官參與審判,法官、檢察官、辯護人應進行詳盡的爭點整理,並在國民法官請求時為其釐清疑惑,在最後決定科刑的討論及表決程序、終局評議時,讓其完整陳述意見。
在終局評議時,應由法官和國民法官共同進行,依序討論事實認定、法律適用與科刑。有罪的認定,以包括國民法官、法官雙方意見在內,達3分之2以上同意決定;科刑評議以雙方意見過半數決定,但死刑需要有雙方意見在內達到3分之2以上同意。
條文規定,因故意犯罪而發生死亡結果的案件,自2023年1月1日開始施行國民參審制度;犯本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自2026年1月1日開始施行參審制度。
民進黨在野時,在司法改革力倡陪審制,但此次卻採行參審制,民間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昨痛批民進黨背棄誠信,還說蔡英文急於想要表面的司改成績,但沒有要真正解決問題,司改會感到非常遺憾。台灣陪審團協會創會理事長鄭文龍直斥,蔡帶領的司改已是個失敗的司法改革了。
司法院長許宗力昨說,隨著《國民法官法》三讀通過後,民眾或許擔心自己欠缺法律知識、不懂案情,「未來在法庭上,各項法律用語及案情資訊的說明,都將力求白話易懂,協助國民勝任參與審判的工作。」許也強調,國民法官的個資及人身安全等,也會受到充分的保障。
許宗力還說,新法施行前的2年半期間會完成各項準備工作,讓審檢辯各方都能徹底熟悉新制內涵及操作。此外,司法院也將持續透過校園模擬法庭等活動,深化民眾法治教育。
◎國民參與審判案件人員
•國民法官法庭由法官3人、國民法官6人共同組成
◎適用案件
•除少年刑事案件、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外,所犯最輕本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故意犯罪而發生死亡結果的案件
◎國民法官資格
•年滿23歲中華民國國民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曾任公務人員受免職處分或受撤職處分且停止任用期尚未屆滿、人身自由依法受拘束中、因案被提起公訴尚未判刑確定、曾受有期徒刑宣告確定、仍於緩起訴期間、破產宣告、現任公職(如總統或民代)、黨工、現役軍警等不得被選任為國民法官
◎國民法官選任方式
•地方法院每年9月1日前估算次年所須國民法官人數,通知管轄區內之地方政府
•地方政府在10月1日前,自在該地連續住滿4個月之年滿23歲國民隨機抽出造冊,送交地方法院
•地方法院審核後造冊
•因不可抗力私因素無法擔任者,得以書面聲請辭去職務
◎國民法官之保護
•不得揭露其個資
•任何人不得影響國民法官、與之接觸
•法院得給予必要保護措施
•履行職務期間應給公假
•應按到庭日數支給日費、旅費及相關必要費用
◎國民法官法律照顧
•為免國民法官負擔過重,檢察官向法院提出起訴書時,不得將卷宗及證物一併交送法院
•法官、檢察官、辯護人應在準備程序整理爭點,訴訟程序進行調查證據和辯論,國民法官可請求釐清其疑惑
◎國民法官罰則
•國民法官收受賄賂不履行職務,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
•賄賂國民法官使其不履行職務,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國民法官洩露評議秘密,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
•國民法官不在審判期日或終局評議時到場處3萬元以下罰鍰
◎案件有罪認定
•由國民法官、法官雙方意見2/3以上同意決定
◎案件科刑
•包含國民法官及法官雙方在內意見過半數決定
•死刑須國民法官及法官雙方意見2/3以上同意
◎施行日期
•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2023年1月1日開始施行
•犯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2026年1月1日開始施行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