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任用制度是否公平,近來引發關切。示意圖,非本文所指對象。資料照片
多年來考試院努力終結不用國考即可進用的雇員、派用人員、蒙藏邊區人員,只是這幾年行政院卻反其道而行,規避《憲法》對於公務人員非經國考及格不得任用的規定。雖考試院的廢止似乎成為民意的趨向,但由該院掌理的公務人員考選任用資格與專技人員執業資格檢定,未來修憲後若移交行政院掌理後,是由專門獨立機關來辦理,抑或是由各主管機關自行辦理,目前仍不得而知。
由用人機關自行招募或專業資格檢定,是否會有親戚、學長姐帶領子弟兵入門,攸關我國考選制度是否仍公平公正公開。最重要的關鍵是:如果執政當局仍將公職作為政治酬庸獎勵,大開方便之門,忽視、不信任既有公務人員法制,那無論此條例是否立法,民眾對於政府人才進用的公平,將徹底喪失信心。
高中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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