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網評論:國際對決在港安法通過後展開(賴怡忠)

出版時間 2020/07/08
《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防暴警進入商場高舉黃旗警告市民。法新社
《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防暴警進入商場高舉黃旗警告市民。法新社

中國不僅直接修改《香港基本法》,還想用港版《國安法》管轄世界──雖然去年底中共十九大四中全會就已暗示要盡快立法,但直到今年5月底兩會時,要通過港版《國安法》的訊息才出現,且是不經港府的人大直接立法,更是在之後第一個常委會就通過,速度之快令人驚訝。而其內容包括6章66條,詳細程度不是15年前的《反分裂國家法》可相比。當年《反分裂法》風聲在前總統陳水扁連任後就持續不斷有1年之久,還經過從統一法轉為《反分裂法》的過程。因此港版《國安法》應不是急就章之作,可能已有計畫在3月的兩會通過,但因為武漢肺炎疫情才拖到5月處理。
歐盟與美國雙邊問題影響對港版《國安法》的國際反應強度──國際的反應是在兩會期間港版《國安法》消息出爐後才出來。原先外界對兩會的關注是在中國如何面對因美中貿易戰與武漢肺炎兩大因素衝擊的經濟問題,香港不被認為是關注重點。因此港版《國安法》可能通過的消息立馬引起震動。因這不僅意味香港將失去特殊地位,更是當中國寧願毀掉香港金融運籌中心的地位也要執行《國安法》,北京的意圖更令人驚悚。

美國對此反應最快,不僅將取消香港特殊地位,也對輸出到香港的軍用與高科技物資取消關稅優惠。原先預計連結美國與香港的海底電纜也被司法部建議取消,改為連接美國與台灣及菲律賓。美國會也在《國安法》生效當天通過《香港自治法》,授權美國政府以金融手段制裁損害香港自治地位的官員與個人。
但除美國外,包括英國及歐盟國家等,多以發譴責聲明,少有對中國的具體舉措。英、加、澳、紐等大英國協國家會考慮給予香港人類似庇護措施,但也還沒有其他針對北京或是港府的作為。
歐盟的反應令人失望,不僅歐盟外交與安全政策高級代表伯瑞爾一開始就說歐盟不會與美合作抗中,執委會主席范德賴恩還強調歐盟要與中國透過對話處理。當被問到有無具體措施時,凡德萊恩與當時將接任歐盟理事會主席的梅克爾都三緘其口。東京雖以「遺憾」這個在日本已屬相當強硬的措辭表示態度,但沒有其他作為。只是習近平訪日會變得不確定而已。日本在G-7會議主導的聲明,大概是東京至今最強硬的作為了。

全球如放任中國對港作為,台灣對有事時的國際支援信心會大失──由於國際支援作為是香港抗爭能否存續的關鍵,對台灣來說,如果香港因此被噤聲,預期中國之後就會全力出擊對付台灣(習近平在馬政府時代對著蕭萬長「兩岸政治分歧不能一代傳一代」的警告應記憶猶新),當與西方關係如此密切的香港就這麼輕鬆被中國關起來,台灣人民在台海有事對國際支援的信心,可能也會大打折扣吧。因此不少西方國家未對中國採針對性措施,停留在發譴責聲明的作為(可能不知道能做什麼)就是值得憂慮的。
在香港議題上採地緣對抗可能無濟於事,而30年前天安門屠殺之後的經驗,也讓大家對中國經濟全面制裁的方案卻步不前,且其對減緩北京打壓沒有直接助益。現在最重要的是相關對危害港人安全與自治的作為與個人(包含中共官員在內),能有追溯懲罰的國際立法作為。當中國在《國安法》提到會對其他國家人民在香港以外言行追究其《國安法》刑責時,國際更需對應立法,讓這些侵犯者知道其作為會有什麼後果。
透過國會議員聯盟以建構區域人權防衛多邊合作機制──目前出現一個對抗中共迫害人權的跨國議員聯盟(IPAC),且已針對中國對維吾爾人的迫害發譴責聲明;如果台灣立法委員積極參與這個平台,如果這個平台可以進行有關抑制中國對港迫害的策略討論,如果討論結果會出現類似新的多國性立法,使各個參與議員在其國內同步舉行立法工程,使美國的《香港自治法》、《香港人權民主法》等法案可以在其他國家以符合其國情的方式立法通過,讓香港、維吾爾或其他類似人權議題出現多邊化與區域化,因此建構出人權立法的多邊合作體系,使得區域組織不再只有經濟合作,也會有類似防衛人權的多邊單位(Regional Cooperation for Human Rights Partnership, RCHRP)。
如果這些如果不再只是如果,相信對抑中扶港,並幫助台灣對國際的信心,會有相當作用。

中國利用歐盟與美國的嫌隙成功裂解兩邊,現在出現五眼聯盟(美、英、加、澳、紐)+QUAD(美、日、印、澳四國同盟) vs. 歐盟的局面,導致雙方在香港、5G等議題步調不一。但也看到美國國會與歐盟議會等對香港等議題的一致卻相當高,因此存在這個議題的跨國議員的合作空間。雖然中國似乎在港版《國安法》對奕贏得初階優勢,但真正的對決才要展開,而一個活潑的跨國議員合作,相對於困頓在損益評估表的各國行政部門,會是非常重要的新戰場。

台灣智庫執行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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