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政府公布的制裁名單中包括49名個人或組織,其中25個為俄羅斯,另有20個來自沙烏地阿拉伯。《金融時報》報導,名單雖未包括中國或香港,但有不少國會議員已開始遊說,要求政府對實施《港區國安法》的中、港官員加以制裁。
英國外相拉布(Dominic Raab)周一在國會宣布制裁名單後,接受議員提問,保守黨前黨魁史密斯(Iain Duncan-Smith)要求政府制裁林鄭月娥,指林鄭家人(丈夫與兒子)擁有英國國籍。下議院外交事務專責委員會主席圖根達特(Tom Tugendhat)則質問,這波制裁為何沒有涉及打壓新疆和香港人權的中國官員,拉布表示會基於證據仔細考慮,並保證已著手草擬第二批制裁名單。
英國過去作為聯合國和歐盟成員,一般都跟隨兩組織實施制裁,但脫歐後可單獨制定制裁名單。據拉布提交的制裁法案,制裁方式包括:禁止相關人士進入英國、凍結制裁對象在英國資產。而制裁對象除侵犯人權的個人和組織,也包括其他從中獲利個體。
國際中心
即起免費看《蘋果新聞網》 歡迎分享
在APP內訂閱 看新聞無廣告 按此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