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民主黨參議員范赫倫(Chris Van Hollen)、共和黨議員圖米(Patrick Toomey)於5月21日共同提出「香港自治法」,昨經參院通過後,仍待眾議院表決通過,再由美國總統川普簽署。根據法案內容,美國國務卿應於法案生效90天內及未來每年,認定哪些外籍人士致使中國無法履行其在《中英聯合聲明》與《基本法》中對香港的義務,及哪些外國金融機構知情卻仍與該人士有大量資金往來,並提交認定報告給國會。
法案授權美國總統,透過凍結資產與拒發簽證等措施,制裁遭認定人士。針對與遭認定人士往來的外國金融機構,美國總統能動用一系列制裁手段,包括禁止美國銀行提供貸款、禁止美國人投資該機構,以及拒發簽證給該機構管理人員等。
范赫倫昨在參院院會表示,中國在港行徑無法讓人接受,香港人民權利與自由遭到剝奪,參議院光靠通過決議案表達立場是不夠的。他強調:「(美國國會)要拿出作為讓中國當局知道,若持續侵蝕香港人民自由,將會付出代價。」
此外,參議院昨也通過由共和黨籍參議員霍利(Josh Hawley)5月21日提出的一項決議案。霍利的決議明確指出,北京推行港版國安法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和香港《基本法》,呼籲所有自由國家堅決反對中共摧毀香港人基本自由和人權運動。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0次會議預定28日至30日在北京舉行,親中香港官員近日放話,「港版國安法」最快周末會過關。
香港眾志祕書長黃之鋒指,「香港自治法」是衝著「港版國安法」而來,相信若國安法加快推行,美國國會定必會盡快通過法案。他指出,北京政府應正視國際社會的反彈,尤其是北京政府強推國安法,只會增加國際對北京的批評。對於誰應該被制裁,黃之鋒表示,法案通過取決國會,而最後能否啟動制裁則取決於川普政府。
張崑陽稱,法案明顯是針對中共強推港版國安法,所以硬推法案的官員勢必會在名單上,估制裁名單最快9月出爐。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於去年曾製作制裁名單報告,當中包括特首林鄭月娥、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警務處現任和前任處長鄧炳強及盧偉聰,及行政會議成員、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等。
香港立法會會計界議員梁繼昌指,對法案效果不樂觀,對成功制裁「賣港」官員信心不大。川普將先符合美國國內需求,首要考慮應是推動法案能否為選情帶來優勢。
1.禁止被制裁公司或個人買賣或持有美國物業
2.拒絕個人簽證,拒絕被制裁的個人、金融機構公司代表或控股股東入境
3.禁美國財經機構提供貸款及信貸
4.禁止被制裁公司成為美國國債主要交易商
5.禁止成為美國政府或政府基金的存款機構
6.禁止處理任何美國管轄範圍的外匯交易
7.禁止美國管轄範圍內的任何信貸或支付交易
8.限制或禁止向被制裁外國金融機構出口或轉移商品、軟體或技術
9.禁止任何美國人向被制裁金融機構投資或購買大額股權、債務
資料來源:綜合外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