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河分屍 狠男冷血肢解8旬翁 腳開開騎車運屍被鎖定 因滅證遭收押

出版時間 2020/06/26

警方調查,死者是80歲王男,長年居無定所,是市府列冊低收入戶2類對象,月領1萬4117元,去年才在高市三民區租屋,經常在愛河一帶遊蕩,而兇嫌羅姓男子(約60歲)與王男認識,羅嫌陸續向王男借錢,積欠了10萬元債務。
本月20日凌晨零時,羅嫌又到王男租處借錢未果,雙方發生口角,憤而勒斃王男。羅行兇後,決定毀屍滅跡,折回自己位於苓雅區的住處拿菜刀、旅行袋及黑色塑膠袋等物,重返王男租處將屍體肢解,塞入塑膠袋與旅行袋,之後以啞鈴鐵絲綑綁,連同菜刀一併放入2個旅行袋。

而警方調閱王男租處大樓監視器,發現羅嫌20日凌晨2時51分,手中拿著運屍黑色旅行袋進入大樓電梯,3時28分,羅揹著2個放屍塊黑色旅行袋走出電梯,可能因屍體重量,畫面中羅嫌走路顯得吃力。
羅嫌運屍離開王男租處後,直到22日凌晨2時55分,才被拍下他騎機車,將2個裝屍旅行袋放機車腳踏板,造成他雙腿被迫張開騎車,騎到愛河棄屍。
本月22日上午,2名清潔隊員在打撈同盟路一家大賣場前愛河垃圾時,先撈起一個黑色旅行袋,當時未發現異狀,隔天又在附近打撈起第2個黑色旅行袋,隊員好奇打開驚見一雙人腿和啞鈴,嚇得報警。
這起駭人愛河分屍案曝光後,警方40小時火速破案。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並清查販售旅行袋商家,直到前天檢警相驗採集死者指紋比對,確認死者王男身分,案情急轉直下。
由於警方比對王男租處監視器與愛河監視器,發現羅嫌20日在死者租處出現,22日凌晨2時許又騎機車出現在愛河附近,才鎖定羅嫌涉案。
前天深夜,警方到羅男苓雅區租處埋伏,昨凌晨2時,羅外出時遭逮。羅嫌一度裝傻冷回:「找我做什麼?」警察回嗆:「你騎車去愛河做什麼,你心裡清楚!」羅嫌才心虛認罪。偵訊時羅坦承一時情緒失控殺人,對行兇過程,被問一句,才答一句「有」或「是」,不多曝光行兇和分屍過程。對於殺人分屍2天後才棄屍愛河,期間將屍袋放置何處等疑點待查。昨晚法官以羅嫌涉犯殺人重罪,有滅證、逃亡之虞裁定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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