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提名黃健庭出任第6屆監察委員,還內定為監察院副院長。消息一出引爆立委、環團強烈不滿。就連國民黨立委都認為黃不適任,若真被提名也不會投下贊成票。
對任職立委時被控向藥商索取獻金,黃健庭昨出面澄清,強調遭控貪污案每一審都判無罪,改以違反《商業會計法》判刑1年後減刑為半年,他不願易科罰金,堅持上訴,就是要爭取完全的清白。而美麗灣案更是他就任縣長前就存在,他必須依法解決,且監察院糾正的並非他任內的決策。黃強調,總統府提名他,就是相信他的品格和操守。
但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台東分會前召集人劉炯錫昨嗆,當初美麗灣開發案環評未過,黃健庭竟然撤換環評委員,以球員兼裁判的迂迴方式強行過關;如此粗糙環評結果,果然2次被行政法院撤銷。黃當初創下如此負面紀錄,如今卻被提名監委,蔡政府竟有這樣荒謬提名機制,令人匪夷所思。
當初參與反對美麗灣的台東阿美族莿桐部落青年林淑玲,也無法認同黃健庭任監察院副院長。她表示,美麗灣度假村就位在她的部落,她至少6次與台東環團北上監院陳情。她表示:「黃健庭並不尊重法律!」因為在美麗灣訴訟過程中,台東縣政府等到法院二審定讞,理應勒令業者停工時,卻火速核發營建執照給業者,加速進行後續工程。
黃健庭在台東留下尾大不掉的美麗灣開發案,縣府纏訟10餘年,在其任職縣長期間,民間團體甚至多次北上向監院陳情要求彈劾黃。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縣政府敗訴後,業者曾向台東縣府求償損害賠償12億1922萬元,以台東縣府每年預算不到15億元,美麗灣的賠償是台東縣府不可承受之重。也難怪現任縣長饒慶鈴在臉書上表示「美麗灣成為錯誤的代名詞」,黃健庭雖隨後無奈澄清,前後任縣長在臉書上的筆戰,為停止爭論,黃上月29日閃電請辭台東縣府首席顧問。
美麗灣案還未落幕,台東原住民地區還有其他的開發案正在進行。台東知本部落的原住民青年呂宏文說,從知本部落祖靈地遷葬案到水源地光電案,黃健庭表現出不尊重原住民族群的態度,黃曾意指原住民長期佔用國有地,「實在無法想像,若他當上副院長,屆時族人要如何走進監院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