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警大媽被請回台南 台南滋事被訴 轉戰苗栗鬧宮廟 檢令限制住居

出版時間 2020/06/09
台南遭上銬 蘇婦曾在台南因當眾侮辱警員,被依現行犯、上銬逮捕。資料照片
台南遭上銬 蘇婦曾在台南因當眾侮辱警員,被依現行犯、上銬逮捕。資料照片

現年52歲的蘇姓婦人是台南市警方眼中的檢舉魔人,檢舉項目五花八門,包括檢舉攤販違規擺攤、到醫院嗆護理師、前往圖書館咆哮等,只要與人發生糾紛就報警,從2014年1月起到2020年3月20日報案紀錄多達1192件,只要警方處理不符合她的意思,就出言諷刺、辱罵警員,還檢舉、申訴警員瀆職,從2018年1月到2020年3月20日止共有288件檢舉、申訴案,造成警政及司法資源浪費。
台南地檢署上周三針對蘇婦近半年6起妨礙公務案件提起公訴,檢方認為,蘇婦在行政機關公務員、警員均無任何刺激其舉動情況下,甚至僅是單純安撫其情緒時,竟遭她任意尋釁、諷刺、乃至辱罵之對待,期間更以申告瀆職相脅,對國家公權力為最嚴峻之侵害,實屬蔑視、睥睨體制之極,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上周五,蘇婦離開台南跑到苗栗縣通霄鎮白沙屯拱天宮,先後與攤商、香客、志工起爭執,還前往警局控告3人公然侮辱罪及強制罪,其中一名志工喊冤說,他僅因為從蘇婦面前走過,就被蘇婦認為是影響拍照而挨告強制罪,簡直莫名其妙。
白沙屯拱天宮管委會隨即發出公告,宣布蘇婦為該宮「永久不受歡迎人物」,即日起禁止進入拱天宮、拱天宮餐廳,也不得留宿香客大樓。
沒想到,上周六晚上8時許,蘇婦無視禁令準備夜宿拱天宮香客大樓,遭現場管理人員拒絕後與對方發生爭執,同時與香客互噴口水,警方獲報前往處理並向蘇婦查證身分,蘇婦拒絕告知姓名、出示證件,警員依法要將她帶回派出所查驗身分,蘇婦抗拒並與警方發生推擠,造成一名女警被推倒在地輕微擦傷。
警方當場逮捕蘇婦,前天上午依妨害公務罪將她移送苗栗地檢署。
據了解,檢方進行複訊時,蘇婦面對檢察官仍出言不遜,最後檢方只能無奈地將她處以限制住居處分,「請」回台南住處,防止她在苗栗境內繼續發功鬧事。

宮廟下禁令 拱天宮上周貼公告,將蘇婦列為永不歡迎人物,禁止入廟(紅框處)。民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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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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