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人表示,飯店營運受到疫情影響,大家共體時艱,配合自行排班排假,但拿到3月及4月薪資明細才發現,比法定基本工資2萬3800元還少,公司才解釋是實施無薪假,不過沒有跟員工協商合意就驟然減薪,約有18人受到影響。
上月初,公司開協調會時拿出一紙減薪同意書,黃姓負責人指已補足2萬3800元給大家,卻又另外補充,員工因疫情減班,上班天數不足,實際薪水應再少一半,所以補回去的錢算是欠公司的,可寫欠條或未來用加班折抵,若加班時數不夠,餘額須分期自薪水扣還。
投訴人描述協調會的氣氛,黃姓負責人以命令口吻要求員工,「同意就簽名,不同意就資遣」,公司挑明如果最後不同意簽名,公司資遣後會開出非自願離職單,「讓你們自己去跟政府請領補助」。
南投縣信義鄉知名的東埔帝綸溫泉大飯店,傳出勞資糾紛事件。翻攝官網
投訴人說,許多員工發現公司在勞保投保薪資高薪低報,以他每月薪資3萬7000元為例,公司提報投保薪資卻只有2萬8000元,明顯違反《勞工保險條例》。
帝綸飯店總監林奉璋表示,部分同仁、主管有超休問題,這些超休並非公司核准的減班方式,因此討回超休多給的薪資,公司會持續溝通,取得勞資間共識,不會剝削員工,也會配合勞檢單位的調查,目前飯店沒有打算資遣任何人,希望可以化解與同仁間的誤會。
南投縣社會及勞動處副處長張木斌說,片面抵扣特休讓員工權益受損,已違反《勞基法》38條規定,特休假須由勞工排定,另協調減薪部分,飯店沒有事前與勞工協調並通報,直接減薪不符合相關規定,已違反22條規定,僱主還是得支付完整薪資,上訴兩例若都成立,可依79條規定,各開罰2萬元到100萬元。
勞工局南投辦事處主任陳炎輝說,薪資短報已違反《勞工保險條例》第72條3項,若查證屬實,將可針對短報的差額4倍,再乘以短報月數開罰,要求限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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