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進良因違法使用隆鼻線材,昨遭判刑4月。 資料照片
目前擔任嘉仕美整形外科診所院長的李進良得知判決結果後低調表示:「等收到判決書後,會跟律師討論是否上訴。」
全案起源於補教名師徐薇丈夫江正明投資的羅比珍妮醫材公司,2015年遭檢舉自韓國進口未經衛福部核准的隆鼻線材「Misko」和拉皮線材「Misju」,並違法對外販售。檢調搜索查扣這批線材,並以羅比珍妮前董事長身分約談江正明及實際負責人兩蔣御醫姜必寧女兒姜琤等人。
由於江正明、姜琤認罪,姜還坦承已販售約2000萬元線材,一審分別判江正明、姜琤1年半和1年10個月徒刑,並宣告2人均緩刑3年。檢調繼續追查線材流向,根據診所病歷及藥品出入庫等資料,發現嘉仕美等5家診所曾購買該批產品,進而約談嘉仕美負責人李進良等人後,第2波追加起訴李等5名醫師。
徐薇(小圖)丈夫江正明(左圖)違法進口隆鼻線材,賣給李進良等整形醫師。資料照片
李進良到案不認罪,辯稱不知這批線材違法,還說自己是遭江正明、姜琤等人詐騙的受害者,但法官認定,李使用未經核准的醫療器材屬實,昨依違反《藥事法》判他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並沒收不法所得316萬元,可上訴。
另米蘭診所林維善、維格診所林銘德與悠美診所朱芃年等3名醫師,昨也各被判3月到4月不等刑期;韓風診所醫師張簡仕煌則因認罪,北院上月已先判他拘役80天,得易科罰金8萬元,並緩刑2年。
法院審理期間,李進良為了自清買線材是被騙,控告江正明、姜琤等人涉嫌詐欺,但北檢傳喚李進良的離職員工及羅比珍妮的員工作證,眾人都證稱李購買線材已知未通核准許可,檢方因此認定江、姜等人詐欺罪嫌不足不起訴。
年齡:46歲
家庭:與藝人胡瓜女兒小禎去年簽字離婚,育有1女
學歷:國立陽明大學醫學系畢業
現職:嘉仕美整形外科診所院長
經歷:台北榮總整形外科主治醫師
官司:違法使用果凍矽膠隆乳,被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定讞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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