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宣傳療效 旺旺「水神」抗菌液遭罰66萬

出版時間 2020/05/10
旺旺水神官網宣傳抗菌液述及多種疾病名稱(白框處)遭開罰。北市衛生局提供
旺旺水神官網宣傳抗菌液述及多種疾病名稱(白框處)遭開罰。北市衛生局提供

北市衛生局科長陳怡婷昨說,今年2月接獲中央移送及民眾檢舉案,旺旺水神在網路刊登旺旺水神抗菌液廣告,內容提到病症等語句,有違反《藥事法》之嫌。
陳怡婷表示,經調查、約談後,發現於官網及購物平台刊登同一商品廣告,涉及病症讓人誤以為會有療效;此外,廣告圖片附上產品噴灑手部及口腔清潔的「用於人體」示意圖,會使民眾誤解產品能口服或用於人體,因此依違反《藥事法》第69條規定裁罰,由於該廣告刊登於官網及購物平台,因此兩案合計開罰66萬元。
《蘋果》昨依旺旺水神官網致電台北水神總公司,但沒有人接聽電話,致電免付費專線,也獲上班時間再來電的回應;致電台北忠孝門市,員工稱要詢問總公司,因此截稿前無法取得旺旺水神公司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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