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惠容專欄:正義鄉民與政治人物(紀惠容)

出版時間 2020/05/03
「政治正確」傷害了司法判定空間,與理性討論精神疾病鑑定的空間。示意圖。設計畫面
「政治正確」傷害了司法判定空間,與理性討論精神疾病鑑定的空間。示意圖。設計畫面

社群媒體充斥所謂「正義鄉民」的非理性仇恨語言,甚至還有刻意貼標籤、製造假新聞,試圖抹黑、醜化毀其聲譽,最可怕的是仗義號召私刑,這是民主社會最大的毒瘤與隱憂。這當然不是民意,若有政治人物把這當成民意,這是台灣民主社會的最大悲哀。
台灣社會對殺人償命、報復式的傳統正義,一直奉為「真理」,即便台灣的《刑法》第18、19條,對一命還一命原則早有例外,對未滿14歲人之行為,不罰。14至18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精神異常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者或顯著減低者,可以不罰或減輕其刑,仍然無法接受。事實上,「不罰」只是因為有病沒有辦法負擔責任,而不是沒有做錯事。

網路「正義鄉民」無法理性或深度討論,或許因為社群媒體的特性,無法太多置啄,姑且放下暫不討論。但是,擁有更大發言權與解釋權的政治人物,若順應所謂的「正義鄉民」,而譴責此次判決,則非台灣之福。
或許此次受害者身分是警察,是公權力,讓許多政府官員不得不起來「捍衛公權力」,這種「政治正確」卻也傷害了司法判定空間,與理性討論精神疾病鑑定的空間。雖然有法界朋友認為,醫界與法官沒那麼脆弱,衷心祈願在這些政治人物的發言之後,醫、法界仍有他們的獨立性。
引用法律學者林志潔說的,精神醫學和法律判斷之間需要有僑界和轉化。在《刑法》上是要做「有能力」、「無能力」,是一刀切的判斷,但是,精神醫學上,精神疾病卻可能是一個光譜,只有漸層深淺,而不是非黑即白,究竟嚴重到光譜的哪一點,是必須由法官或陪審團來判定。這是值得台灣繼續深入討論的。值此民間倡議陪審與參審一併試行之際,更應進入討論。
懇請檯面上政治人物對判決發言可以低調一點,多一點關注社會安全網、對精神疾病支持系統的建構,相信可以減少台灣隨機殺人的悲劇。

台灣第三部門學會理事長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


最熱獨家、最強內幕、最爆八卦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