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瑞士獨訪傅達仁安樂死 ETtoday盜圖判賠20萬

出版時間 2020/04/29
《蘋果》瑞士獨訪傅達仁安樂死 ETtoday盜圖判賠20萬

壹傳媒法務經理葉錫波昨表示:「這是公正的判決,我們投入許多人力採訪傅達仁並拍攝他最後的身影,這是無價的。」東森新媒體則透過律師回應:「會依法上訴。」
《蘋果》提告主張,當時派採訪團遠赴瑞士專訪傅達仁,並於2018年6月7日在即時新聞網站刊登「【瑞士獨家影音】傅達仁強撐27分15秒最後專訪」、「【臉書遺言】傅達仁和乾兒子李恕權最後一刻相擁⋯⋯」2則報導,均使用一張傅達仁左手食指碰觸下巴遙望遠方的獨家照片。
後來傅達仁經《蘋果》同意在個人臉書使用這張照片,《蘋果》也在相關新聞標明「《蘋果》獨家照片僅供傅達仁使用」等語,不料ETtoday卻於2018年6月18日擅自取用該照片,侵害《蘋果》著作權,《蘋果》因此提告要求東森新媒體及時任負責人廖尚文、記者田暐瑋連帶賠償80萬元。開庭時,ETtoday辯稱是引用傅達仁臉書照片,不知《蘋果》是照片著作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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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today擅自使用《蘋果》獨家拍攝傅達仁臨終照片,昨判賠20萬元。翻攝自ETtoday

但法院認定,《蘋果》派出3名人員遠赴瑞士拍攝,支出勞力、時間及28萬元費用,從拍攝的300多張照片挑出傅達仁表情自然祥和、面目比較不痛苦的照片刊登,當然是受到《著作權法》保護的攝影著作。
合議庭也認為東森新媒體不是公益團體,報導擅自使用《蘋果》照片是出於營利商業目的屬不當得利,審酌後判決東森新媒體須賠償《蘋果》20萬元。可上訴。
律師廖芳萱指出,不論媒體或民眾,引用特定媒體報導文字及影像時,最好取得書面授權並註明出處,才不會觸法,若侵害付費新聞著作權,判賠金額可能會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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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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