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幸在資本市場敲響的國安警鐘(林志潔)

出版時間 2020/04/14
瑞幸咖啡爆出財務造假醜聞,造成公司股價暴跌。路透
瑞幸咖啡爆出財務造假醜聞,造成公司股價暴跌。路透

由於此金額逼近瑞幸2019年前三季的總收入,消息一出,股價大跌84%,美國投資人哀鴻遍野,律師事務所也開始代投資人提告瑞幸,求償112億美元的賠償金。
負責瑞幸財報審計工作的安永(Ernest&Young)會計師事務所,在第一時間發表聲明,指出他們是吹哨者,是他們在為瑞幸進行2019年的財報審計時發現了虛增收入等造假問題,向公司審計委員會報告,因此才有後續的調查。瑞幸的案例大敲美國股市警鐘,在美上市的中國企業隱匿資訊、財報造假議題,再次引發討論。

美國因為安隆案的慘痛經驗,在2002年制訂了上市公司治理與會計制度改革的重要法案—《沙賓法》(Sarbanes-Oxley Act of 2002)。依據該法,美國成立了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Public Company Accounting Oversight Board, PCAOB ),訂立了審計準則與倫理規範,要求所有查核在美國上市公司的會計師事務所,必須向PCAOB註冊並接受監督,即使是外國的事務所也不例外。若涉及跨國調查,PCAOB要評估該地主國的監理法制、衡量自己的仰賴程度,與地主國互相協議才可能進行查核。
而依據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和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主席的聲明,到2018年底,PCAOB已經和23個國家簽署了合作協議,或是聯合查核,或是資訊揭露與分享,但唯獨中國政府始終拒絕配合。不僅如此,當美國試圖查核這些在美上市的中國公司財務訊息是否正確時,中國政府往往以「國家安全」和「國家機密保護」為理由,限制公司和會計師事務所向美國揭露財務或其他公司資訊,造成查核的困難。不只瑞幸,10年來已經有多起類似的財報舞弊案件都涉及中概股,有論者稱此為:刻意掩飾隱匿資訊、系統性挑戰美國金融與股市的監理制度。
正因如此,在2019年的6月,由兩黨議員組成的修法小組,聯合在美國國會提出「公平法」的法案(EQUITABLE Act—Ensuring Quality Information and Transparency for Abroad-Based Listings on our Exchanges Act),要求中國公司在美國上市必須遵守美國關於財務透明度和問責的規定,不允許中國企業以中國政府做為壁壘逃避監督。法案的發起人參議員盧比歐(Marco Rubio)在受訪時更直接挑明:「中共無視國際資本市場的經濟秩序和金融交易規則,必須付出代價!」

此次瑞幸咖啡在第一時間切割,把偽造財報的責任全部歸諸在營運長和少數高階主管身上,但是,美國是承認企業作為犯罪主體的國家(華為的竊取營業秘密案件,就是以公司做為主體被美國聯邦起訴刑事犯罪),瑞幸的策略是否能成功還在未竟之天。台灣尤應理解到:當代國家安全的維護不僅在軍事和國防,更在金融、資本、經濟與核心競爭力的維護。美國的資本市場在遭遇數次中概股的坑殺後,終於開始強硬的提出要求,我國面對境外勢力,如若還停留在「發大財就好」的幼稚園階段,法制處處充滿漏洞,又如何能守護國家的安全於萬一呢?

交通大學科法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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