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以前經營日本旅客市場的那段豐盛歲月,「導遊」這職業曾是「專業、高尚、高薪」的化身,且均為「專任」,即屬旅行社員工及公司財產,也受其約束。
但專任制下,旅行社要承擔底薪及勞健保成本,加上無證「黑導遊」充斥,「有證導遊」便淪以「兼任」形式生存,由於制度身分不明,若因變故失業,連政府失業給付救濟金都沒資格領取。
本來這工作已生存不易,現再加上疫症橫行,癱瘓各行各業,於是政府編列從5億元增加到20億元的預算,給受影響的旅遊業同仁,目的是「協助觀光人才能短期紓困度過難關」。主旨很清楚,是用作「短期紓困」度過難關的。
根據政策,一個符合補助資格的導遊必須在2年內有不少於帶10團的工作史,才可領取為期3個月,每月1萬元之紓困金。
設條件的目的在於讓真正「斷炊」的執業導遊能獲幫助,杜絕純興趣或兼職的證照人士浪費政府資源。帶10團便能拿到錢是什麼概念?以行程天數最長的8天陸客團為例,10團等於80天,即一個導遊只要符合1年執業80天,便可領取3萬元「短期紓困金」。
寬鬆到不現實的規範,連既是大學教授的創意旅行社董事長李奇嶽都表示:「……這個標準太寬,應該仔細再算一下,是否符合比例原則。」於是「爭資源」、「搶錢」、「分錢」便成了當務之急。
有些被「10團」條款排除在外,但擁有證照而非全職執業或被市場淘汰者,他們卻高喊,既然政府有補助便應一視同仁,所謂「雨露均霑」,錢應該是幫助大部分人的,遂開始討價還價,例如:「1年內5團30天便符合資格」,意謂導遊1年只需工作1個月便能維生?
「計程車司機應該比導遊多吧?他們不用年資人人可以補助燃料稅與牌照稅年年免繳,一樣補助3萬元,每月補助加油2000元,為何我們要畫地自限」,將導遊專業和其他行業以錢的量化多寡比較?甚至主張「有證照便可以拿錢」,將導遊證等同提款卡。
這所有的論調完全違反政府因應武漢肺炎「短暫紓困」精神,更有荒腔走板者,責怪1月民進黨在總統大選勝出,導致中國限制來台人數而使導遊失業,於是便義正辭嚴的認為,這也是領取補助的原因和資格。
「救急不是救窮!」蔡政府的美意是共體時艱的「台灣精神」,但龐大數字的背後是債留子孫和面對廣大群眾的社會觀感與公平性。「錢可以發、補助可以領」,但必須落實在刀口上,勿予取予求。
觀光局落實導遊工作正常化、規範化,才能讓「國家的第一張名片」走更遙遠的路,「強責專任制、嚴厲取締無證導遊,及薪資透明標準化」,方是此行業刻不容緩的目標。
導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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