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酒駕免職 恐丟300萬退俸 駐地喝茫 開巡邏車撞山壁 淪負面活教材

出版時間 2020/04/06

高雄市去年查獲1萬780件酒駕案,其中警員佔8件,這些警員酒駕的案例被當「活教材」,其中以六龜分局張姓警員酒駕案例最為嚴重,被記2大過免職,各分局防制酒駕宣導會議必被提及。此外警局今年初編列文宣「酒駕專報」,彙整4年來警員酒駕當案例教育,並發交各警察單位,以「專卷傳簽」方式要求每名警員閱讀後親簽,作為警惕。

高雄六龜分局張姓警員酒駕,所長遭連坐撤換。資料照片

張姓警員去年6月底凌晨在分駐所宿舍飲酒,為吃消夜竟酒駕巡邏車外出,不料因山區天雨路滑,車輛打滑撞上山壁,被到場處理的自家人查獲,酒測值高達0.79毫克。
事發後,市警局查出張姓警員當晚其實是和所內2名同仁一起飲酒,高層震怒痛批「怎麼還會有如此的原始人生活」,決議「連坐處分」論責,陪喝及疏於管理公務車的2警,各記1大過及1小過處分,其中1人調整駐地,輪休的所長也因「所內紀律不彰」慘遭撤換。

張員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市警局並向警政署提報記2大過免職,列汰除行列。由於張員違紀行為重大,警政署通過免職,張員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出申訴,保訓會也駁回,目前上訴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市警局指,張員原本已屆退休年齡,若法院判免職確定,依年資和底薪估算,張員被免職將損失至少300萬元的退休金。
針對張姓警員酒駕被記2大過免職、300萬退休金恐成泡影,有基層警員認為「處分剛剛好而已」;也有警官表示,酒駕警員遭受處分應視情況,若情節較輕如警員個人在勤餘或輪休狀態下喝酒鬧事,以及未發生交通肇事下如未戴安全帽被查獲,長官也要連帶處分,「真的很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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