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歲男童騎腳踏車撞上特斯拉,警方獲報到場處置。翻攝楊姓車主臉書
律師林瓊嘉表示,雖然現在酒測是事禍處理的標準程序,依《民法》規定,未滿7歲之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對一個5歲小朋友進行酒測,顯然沒有必要,警員在執行勤務前,應該加強勤前教育,避免發生這種事情。
律師呂勝賢說,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駕駛人或肇事者必須報警處理,但無人受傷或死亡,且當事人當場自行和解者,不在此限」。
楊姓車主指「是為了維護雙方權益報警」,警方也在男童家屬陪同下,依照車禍事故SOP程序處理,不應該太苛責。
另網友議論為了保險理賠,車禍須報警並酒測,台壽保產物保險公司理賠部理賠一科科長楊達夫說,對車輛與腳踏車等非動力機械發生的碰撞造成車損,保險公司是不理賠。
楊達夫表示,不過楊姓車主報警釐清肇責後,可循《民法》侵權行為,向男童父母或法定代理人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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