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連秋香(圖2)將公寓隔成27間蝸居房出租,走道狹窄只能供一人行走,因妨礙火警逃生釀9死遭訴。資料照片
連秋香的出租公寓是在2017年11月22日凌晨,遭房客李國輝縱火造成屋內9名房客來不及逃生被燒死,李男落網後,一、二審均被判處死刑,目前案件由高院更審中。
被害家屬認為,起火燃燒的4樓、5樓頂樓加蓋公寓,竟被木板隔成密密麻麻約4坪大的出租房,共27間,加上逃生口被堵住,才會釀成重大死傷,家屬認為女房東連秋香也該負刑事責任,向新北地檢署提告。
檢察官將火災調查報告送警大鑑定後,確認公寓4樓通往5樓的樓梯沒有遮掩,才導致煙熱由起火處蔓延至5樓,檢方認為如果連女在4、5樓間加設可關閉的樓梯門,可明顯降低煙熱蔓延情況。
檢方認為,連秋香長期疏忽、未遵循法令裝設公寓排煙、逃生設備,套房也未通過消防機關審核,走道狹小到只允許一人通過,才害9名房客慘死,昨將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連秋香昨表示:「對死者感到難過,但被害家屬應找縱火嫌犯求償才對。」連女稱,她花4千萬元買房,現在還在繳貸款,自己也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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