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獨家 李珊珊霸屋欠租 判搬遷 積欠長達1年 須賠逾119萬 本周將強制執行

出版時間 2020/03/09
李珊珊霸屋白住1年多遭房東提告須搬家還屋。資料照片
李珊珊霸屋白住1年多遭房東提告須搬家還屋。資料照片

現年50歲的李珊珊,模特兒出身,曾演過電視和電影,也曾主持電視節目,與贊泰小開邱偉倫等顯貴交往,與邱偉倫、朱姓男友分別未婚生下1子,2子現年分別為24歲、19歲,次子前年還鬧出嗆警察遭壓制法辦的風波,風波平息後李珊珊幾乎銷聲匿跡,沒想到生活每況愈下,目前在台北市天母租一間中古公寓與2子同住。
林姓房東提告指出,2016年與李珊珊簽立房屋租賃契約,約定租期從2016年12月15日到2019年12月14日,租金每月2萬6500元,但李珊珊從2018年8月就未再繳租金,他每次以口頭或書面通知繳納,李珊珊皆置若罔聞,他無奈在2019年8月寄出存證信函終止租約,李珊珊收到存證信函後卻仍不肯搬遷,因此提告請求遷讓房屋。

林男同時主張,李珊珊應賠償積欠的1年租金,扣掉2個月押金後尚要給付26萬5000元,另應給付解約後仍不搬走的違約金,以租金5倍計算,每月應付13萬2500元,自2019年8月至2020年2月共7期,合計應付違約金92萬7500元,加上租金共應賠119萬2500元。
李珊珊在案件審理期間都未出庭,也沒委任律師或提書狀答辯,法官去年12月判林男勝訴,李也沒再上訴,判決結果確定,李至今仍未騰空返還房屋或付119萬2500元賠償,法院人員因此將前往強制執行。

李珊珊拒出面受訪,僅在電話中表示「已與房東私下和解」,是她不滿房子離陽明醫院太近,才要退租搬家。但針對李珊珊所稱的「和解」,記者向法院查詢並無此情形,強制執行將如期進行。
《蘋果》走訪李珊珊租屋處,住在附近的林姓房東也低調不願受訪。知情鄰里則指出,李珊珊被催繳房租時總是向房東說:「暫時沒有錢,之後一起給。」但卻沒看她去工作賺錢,出門都只是去做運動、買東西,天母當地人常看到她大白天在街頭閒晃,不過偶爾會有高檔跑車來此接送李珊珊,猜測是她新交往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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