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良殯葬業 丟嬰屍任狗啃 受託處理後事 連500元棺木都要省 放紙箱棄置公墓

出版時間 2020/03/08

警調查,嫌犯盧男(64歲)在高雄開小型葬儀社,上周日受左營一間婦產科之託,以5000元辦理1名36周、胎死腹中男嬰後事,盧男取回死嬰放在醫療用品紙箱內、用白色布巾包裹,再以2800元「轉包」給民間殯儀館寄棺室當清潔工的郭女(56歲)處置。

郭女又轉請在喪事場合打零工為生的董姓男子(46歲),協助把嬰兒「拿去埋一埋!」董男騎車將紙箱連同嬰兒帶到公墓山坡丟棄後離開。
警方表示,董男棄置嬰兒遺體的地點位日本人「大坪與一墓塚」後方山坡,該處原是覆鼎金公墓園區,公墓遷移後,正進行山坡綠化等工程;上周三下午1時,有工人發現棄嬰被裝在一個29公分長、21公分寬、15公分高紙箱內,以白色布巾包裹,軀體疑遭野狗咬,剩頭顱,嚇得報案。
警方說,嬰兒剩1顆約成人拳頭大小頭顱,五官能辨,皮肉灰黑色,無法確定性別、年紀或死亡時間,經過濾監視器,並根據紙箱訪查殯葬、醫療器材等業者,才找出婦產科得知嬰兒性別、死因等,鎖定盧男涉案。
警昨先逮盧男,再逮郭女及董男,其中董男見警察上門,嘴角直發抖唸:「阿彌陀佛」;董男供稱,郭女有給他錢,叫他要把嬰兒遺體埋好,他將嬰兒連箱子放在公墓旁山坡,「我已經有處理了!」

盧男從事殯葬業,遭警方帶回調查。王勇超攝

警方指,葬儀業者受託處理死胎,應以木板釘小棺材,「一具棺材才500元而已!」遺體放棺材中,埋墓地或火化後將骨灰置萬善堂;警方痛斥:「沒想到嫌犯竟直接把嬰兒屍體棄置公墓旁,沒天良!」
高市殯葬管理處長黃順成說,申辦流產死胎火化,需備父或母證件資料及醫院開立死產證明(20周以上)或診斷證明,憑辦火化申請,家屬可自辦或委託業者辦理,申辦後可直接火化,不需入館冰存,設籍高市3日內不收費。違反者,依《殯葬管理條例》最重可處15萬元罰鍰,限期改善,若未改善,得按次處罰,另業者若惡性重大,可廢止經營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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