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頭灌票 體協5高層竟緩刑 蒐集個資 干預改選 繳公庫換免囚

出版時間 2020/02/13
棒協前理事長陳太正等5人集體灌票把持協會,各判5至6月都可緩刑。資料照片
棒協前理事長陳太正等5人集體灌票把持協會,各判5至6月都可緩刑。資料照片

判決如下,陳太正和羽協祕書長李侑龍均判刑6月、緩刑3年、繳公庫60萬元,網協祕書長劉中興與網球協會前副祕書長趙安華各判5月、緩刑3年、繳公庫35萬元,泳協前理事長許東雄6月、緩刑4年、繳公庫75萬元。

許東雄另被查出2016年與妻子陳金鳳從國訓中心領取510萬元補助款後,與廠商奧林匹克公司共謀開出5萬7600元假發票,佯稱購買選手運動服,供泳協核銷款項;陳女還於2018年間詐領中區游泳分齡錦標賽裁判費3000元,北院依詐欺罪判許東雄夫妻及廠商盧清陽、柯麗霜各1年徒刑,陳女另犯2個偽造文書罪各判2月、3月,共得易科罰金15萬元,均緩刑4年;仍可上訴。
攸關體育改革的《國民體育法》2017年修正後,體育署建置報名網站讓民眾申請加入各體育協會,各協會理監事須在新法施行後6個月內完成改選。不料時任棒協理事長陳太正,竟以自己為「個資中轉中心」,結盟李侑龍、許東雄、劉中興等人,將每個協會蒐集到2、3000人不等的報名個資,全交由陳太正集中彙整後,再轉分配給各自協會。
陳太正等人再找不知情的大學生,把相關個資包括姓名、身分證字號和出生年月日上網填寫報名,將各協會的報名人數灌水衝到上萬人。
當時立委黃國昌發現這個現象,向司法機關提出檢舉,體育署當時也發現有某些協會湧入大量人頭會員,也委任律師向司法機關告發。
檢方偵查時,陳太正等5人坦承犯案,檢察官考量5人沒前科又認罪,且被冒用個資灌水報名者,最後仍要繳費才能變成協會成員,陳等人才有資格選理監事,這些舞弊手法在報名階段就被查獲,未損害理監事選舉結果,因此對5人緩起訴1年。
告發此案的黃國昌得知陳太正等人緩起訴後,在臉書怒po文:「這些違法舞弊的『邪』會高層,憑什麼給他們緩起訴的優惠?當初我們揭發弊案,這些邪會高層竟然有臉公開罵我們抹黑。」並前往北檢抗議,高檢署認為全案仍有事證須釐清,2018年10月撤銷緩起訴,將全案發回,北檢去年7月改將5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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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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