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擂台】學童家長請防疫假,政府是否應該給予補助?

出版時間 2020/02/06
【蘋果擂台】學童家長請防疫假,政府是否應該給予補助?

中國武漢肺炎疫情持續,台灣嚴陣以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宣布,高中(含)以下學校開學日延後至本月25日,有需要的國小(含)以下學童家長可請「防疫照顧假」,最多可請14天,僱主要准假,是否給薪由公司規定,若薪資靠政府補助,粗估至少需2000億元。

「防疫照顧假」該不該由僱主給薪或由政府補助,引發多方討論,只是武漢肺炎疫情持續擴大,加上流感肆虐,需要自主隔離者日益增加,若由政府編列預算予以補貼,就應該以公平為主,與其考量補助勞工個人,或可鼓勵僱主除了給予准假外,並彈性調控是否給予薪資,在檢附相關證明後,由政府給予賦稅減免等獎勵補助,或許更具實效。

資深媒體人 康仁俊

不管是由政府動用第二預備金,或是由勞工相關基金編列預算予以補貼,都是由全民付稅或是勞工繳納金所累積的母數,若要動支就應考量公平原則,就防疫照顧假來說,儘管目前公務機關已經定調給假不給薪,但是一般僱主是否願意准假還是隱憂,政府除了加強宣導外,或者也應加強稽核,以安民心。
其次,目前勞工若因武漢肺炎盛行期間出國至特定地區,或不幸感染流感,也必須自主隔離7至14天,他們同樣面臨無薪處境,而「防疫照顧假」肇因於教育部延緩開學,導致部分勞工子女恐無人照顧所致,儘管政府強調僱主不得拒絕勞工請假,但對於僱主來說,確實增加負擔。
與其強迫僱主必須承擔「防疫照顧假」的薪資,不如由政府編列預算,獎勵願意配合甚至給予勞工更多就業保障的僱主,不論是自主隔離者,或是申請「防疫照顧假」者,都能夠享有更多職場尊嚴與薪資保障,才是上策。

政府援引《災害防救法》,規劃「防疫照顧假」,一度評估是否給假、給薪?但由於計算動用預算金額過於龐大,最後不得不放棄。

資深媒體人 黃光芹

給假又給薪,勞工看得到、又吃得到,何樂而不為?問題是,經過計算,就算不以全國勞工1000萬人、月薪4萬元、半個月2萬元、總金額2000億元計算,而是將勞工限縮在家中有12歲以下兒童者、採6成薪計算,最起碼也必須支付100到200億元;衡量目前「就業保險基金」僅剩餘500億元,且未來主要準備用在外勞身上,政府非不為也,實不能也!
加上政令出門,政府事前未徵得全體納稅人的同意,不敢大手大腳;立委賴香伶提議修《就業保險法》,將防疫照顧假納入,也是緩不濟急。因此政府採彈性處理,自然須承擔突發性作為、未能完整配套的質疑。
有薪假的實施,還有以下幾個顧慮:第一,是否引發請假風潮,帶來「道德風險」?第二,人力資源浪費,是否衝擊產業?第三,多放兩個禮拜的假,為寒假的延伸,夫妻透過「家內分工」,是否即可解決照顧問題?
疫情當前,公務員與國營事業、公股行庫員工,應可接受無薪假;台積電等「幸福企業」或部分上市公司,決定給假、給薪,落實利潤分享,樂觀其成;唯獨對於中小企業,政府必須拿出更周全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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