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抱女師襲胸頂臀 私訊女學生聊「砲友」 狼師遭解聘 討200萬薪敗訴

出版時間 2020/02/04

判決指出,梁男2015年1月間遭同校女老師申訴性騷擾,起因於梁男以做「熱傳導實驗」為由,違規帶學生在教室用木炭烤肉,女老師得知後到教室拍照蒐證,梁男在搶奪相機時從後方熊抱女師,下體緊貼對方臀部並用手碰觸胸部,女師大喊「救命」,其他老師到場才化解衝突。此舉遭性平會認定性騷擾,並記一大過。
性騷女師事件落幕不久,梁男又疑似性騷擾2名女學生,其中一例雖未成立性騷擾,但性平會認為梁男缺乏性平意識跟敏感度,記申誡一次。
另一名則是他教過的已畢業女學生,梁男用臉書私訊約對方看電影,還說「失眠是因為妳,會一直想妳哦」,還聊到女學生友人變胖可能是未婚懷孕,甚至連「砲友」一詞都出現。女學生曾接受《蘋果》採訪秀出對話內容,並表示梁男對話讓她不舒服。2015年8月19日,校方認為梁男違反《教師法》,情節重大,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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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師梁家源涉性騷遭解聘,竟提告要求校方支付200萬元薪水。資料照片

梁男辯稱,性騷女老師是誤會一場,當時只有出手擋相機。他並表示與畢業學生亦師亦友,是出自關心想阻止該生被有心人誘拐;性的話題,則是配合對方聊天尺度,不認為她感到不舒服。
梁男提告主張,《教師法》的「情節重大」是不確定法律概念,且解聘將影響他教師身分,違反比例原則及一事不再理。他認為縱使成立性騷擾,仍可用其他侵害較小的處分,停聘顯然是濫用法規。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女學生曾在性平會證稱對梁男的性意味對話「感到怪、不舒服」,但因為是跟老師說話,不知道怎麼表達不適。女學生的同學在調查時也認為梁男用語誇張,事後女學生將對話po網,同學們紛紛留言「被盜了吧」、「這不是我的國中自然老師嗎……到底。」等語。
合議庭認為,梁男並非第一次遭檢舉,但性別意識低落,屢犯不改,因此確實不適任教職。
至於梁男要求的200萬元薪資,合議庭指出,梁男解聘處分在2015年9月7日生效,事後他向教育部提再申訴期間,聘用身分也未恢復,所以沒有給予薪資必要。合議庭認為,梁男的行為符合《教師法》的「情節重大」,予以停聘合理。因此判梁男敗訴,可上訴。

被害女學生出面投訴,控梁師露骨言詞讓她不舒服。資料照片

●遇對方言語性騷擾或毛手毛腳,應勇敢制止反抗
●以手機錄音錄影蒐證,或請同事友人暗中協助蒐證
●當對方以視訊影片等方式性騷擾,要錄影存證
●遭對方限制行動無法逃離時,應立即大聲呼救
●詳細記錄遭性騷時間、地點和經過並報警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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