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鑑識人員到男童陳屍現場採證。資料照片
根據當時檢警辦案人員說,依照兒童生長曲線百分位,2歲男童正常體重約10至14公斤,但這名被生母關在廁所至少2天活活餓死的2歲男童,死時體重竟只有5公斤,負責相驗的檢警形容男童看起來像非洲寶寶,「頭大但四肢非常瘦小,幾乎是皮包骨」,令人相當不捨。
林達建議,台灣可考慮修法增訂類似的法律規定,就可對生父、生母棄子而去的行為究責。林達認為,健全的家庭環境是社會安全網的一環,若兒童在不健全的環境下成長,可能會成為未來的社會問題。
但林達也指出《刑法》究責非唯一的途徑,幼兒安全要靠完整的社會安全網,以美國為例,有所謂的棄嬰箱,美國法律規定,能讓父母合法棄置嬰兒,將嬰兒放置消防隊、醫院等合法場所,交由國家做後續認領等,避免父母在無力照顧的情況下,導致兒童受傷、死亡或在不健全的環境下生長,也可避免父母私下送養、隨意棄嬰導致死亡等情事。
林達說,雖有人批評這種做法,但確實有些弱勢媽媽無力扶養,甚至沒有意願扶養,導致許多悲劇,單純用《刑法》苛責她們,未必能避免悲劇發生,如何透過完整的社會安全機制來解決,是新政府應該思考的方向。
記者吳珮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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