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趕反滲透法31日立法 藍轟綠色恐怖 「滲透定義不明」 律師憂與中國廠商論政就觸法

出版時間 2019/12/27
立院今將協商「反滲透法」草案,民進黨團籲各界細讀法條。周彥妤攝
立院今將協商「反滲透法」草案,民進黨團籲各界細讀法條。周彥妤攝

民進黨團昨強調,「反滲透法」草案規範條件前提在於接受境外敵對勢力的指示、委託或資助;5種違法行為包括提供政治獻金、受指示助選、法令政策遊說、破壞集會遊行、假訊息干擾選舉,盼在野黨就事論事。
律師李永裕直言,草案對「滲透」定義不明,任何人只要接受境外敵對勢力資助、指示,去遊說或擾亂秩序等都有刑責,最重可處7年,檢察官使用上恐窒礙難行,也會造成民眾寒蟬效應。台灣人民與中國來往甚密,若此法一過,可能連和中國廠商請吃飯討論國家法治都恐被冠上「反滲透法」罪名。李直言,「反滲透法」可說是「統促黨條例」。
律師徐仕瑋認為,草案規定的境外敵對勢力是「交戰」、「武力對峙」,若我們把中國當假想敵,但如何證明中國與我武力對峙?更遑論目前中國宣稱要和平統一。此法的政治意義大於法律意義,因為在此法中,只要扯到金錢就有理說不清,檢察官可能在符合要件下起訴案件,但卻難以論究被告是否真有犯意。法務部說,若法案通過是否會難適用在案件上,將由檢警調等機關視個案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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