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公路首訂拖救費標準 基本費1500元 下月上路

出版時間 2019/12/21

公路總局昨表示,由於快速公路陸續完工通車,為增進省道快速公路路網行車安全,已訂定「交通部公路總局快速公路車輛拖救服務作業要點」,公告開放拖救車業者申請,比照國道辦理快速公路特約拖救車,訂定小車及大型車收費基準。
根據作業要點規定,小型車拖救里程在10公里以內,收基本費1500元為上限,大型重型機車基本費為2400元為上限,超出10公里里程,每公里加收50元。大型車依車種噸數,基本費收取2625元到6825元不等,超出10公里的里程,每公里加收55元至85元。

另拖救車將事故小客車拖至警局製作筆錄或拖救車在現場等待小客車駕駛乘客轉乘接駁期間,等待費用將以每小時150元收費,等待時間的第一個小時若不足30分鐘可不收費,超過30分鐘第一小時收150元;超過1小時以上,不足1小時也以每小時150元收費。大客車待時費則每小時160元。
快速公路拖救也訂定現場作業費,小客車若有車輛翻覆或衝上邊坡、掉落山谷等現在作業費將收取1800元,陷入水溝或後輪破損等收費900元;大客車其他處理費用則依項目不同從1050元到5250元不等。
公路總局表示,相關拖救新規定將自明年1月1日上路,快速公路將有18家拖救車業者提供服務,用路人若需拖救服務,可撥打110或撥打公路總局服務專線080023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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