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擅自調整假日 最高可罰百萬

出版時間 2019/12/21
中華郵政強調會尊重員工意願是否於小年夜加班。資料照片
中華郵政強調會尊重員工意願是否於小年夜加班。資料照片

今年農曆春節有7天連假,端午和中秋也各有4天連假,都是因實施彈性放假而來。勞動部指出,許多民間企業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其中彈性放假是以「1日換1日」的換班概念調整出勤,企業為了讓上班日和非上班日對調,有工會的企業須事先經工會同意,如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才能調整出勤。
勞動部說,在調整出勤之後,等於把上班日和休息日對調,若在彈性放假日要求勞工加班,必須依休息日加班規定,前2小時給1又1/3倍加班費、後6小時給1又2/3倍加班費,經勞工同意後可換為補休。僱主若未經法定程序調整假日或擅自把假日吃掉、加班未給加班費,可罰2萬到100萬元,勞工權益受損可打1955專線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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