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追查新竹縣關西鎮遭任意棄置化骨水案,發現背後有龐大環保犯罪集團操控,因此與環保署及新北、桃園市府合作,透過空拍機、縮時攝影機等設備,監控相關場域及進出車輛,整合相關資訊,並於本周二發動緝捕行動,在林口區現場查獲鷗翼式大貨車正將裝滿廢溶液的10桶貝克桶卸貨,準備把桶內廢液排入山坡地。同時還在桃園新屋發現嫌犯另租倉庫而將廢液排入廠區土地的狀況,當場查扣相關犯罪工具及帳冊等證物。
檢警及環保單位共逮捕犯嫌7人,犯罪集團李姓主嫌經檢方向法院聲押獲准,其餘嫌犯因坦認犯行、主動繳納犯罪所得共計712萬元後,交保候傳。
檢警發現該環保犯罪集團除涉嫌在新竹縣關西鎮、芎林鄉棄置化骨水,也在桃園市新屋區、新北市林口區任意傾倒廢溶劑。
為確認非法棄置場址中廢棄物掩埋情形及是否有土水流失狀況,檢察官昨召集相關單位與地主在新北市林口區山區進行非法棄置場址開挖,現場估計遭棄置之廢棄物達17公尺深,總棄置體積更高達7500立方公尺,採樣送驗發現廢液成分是化工廠生產樹脂產生廢溶劑,主要成分為「二甲基乙醯胺」 ,若人體接觸會造成肝中毒神經毒性,甚至可能影響尚未出生的嬰兒生殖能力,對人體危害甚鉅。
檢方強調,由新竹檢警成立的環聯盟,已破獲數起非法棄置案件,未來仍持續貫徹強力執法,阻斷環保犯罪及捍衛國土環境品質決心。檢方並提醒地主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堆置、回填廢棄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徒刑,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
因此若有土地欲出租給他人使用,除先行了解及掌握租賃人欲從事的行為,並應隨時關心承租戶租賃後從事之行為,發現有疑似不法情事或堆置、貯存不明物質之行為,應立即通知相關單位,期盼全民一起守護台灣美麗山林。
新竹市環保局長江盛任說,氫氟酸又稱氟化氫(HF),是強酸劇毒溶液,坊間稱「化骨水」、「白骨酸」。許多科技廠用這類有毒溶劑來清洗、蝕刻電路板,若不慎噴濺到皮膚,須立即以六氟靈或葡萄糖酸鈣藥膏塗抹中和,並送往有相關藥劑備置的醫院,但過程隨時有生命危險,絕對不可輕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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