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審法院判決指出,陳律師夫婦結婚28年,育有2子,婚後兩人以工作所得積蓄購屋,登記陳妻名下,2006年辦理夫妻分別財產登記。
陳律師近年因為積欠勞健保費、綜合所得稅共135萬元,執行官發現陳過去6年受委託訴訟案件達200多件,以每件訴訟費5萬元核算,收入上千萬元,卻只清償6萬多元,今年9月間拘提,並聲請管收獲准,友人奔波籌措錢下,陳才獲釋。
陳控妻子將開庭與受聘法律顧問收入據為己有,報稅時以多報少。國稅局查核通知補繳,妻子也沒幫他繳,害他遭拘提管收。夫妻兩人從2016年11月分居至今,無法維持婚姻,訴請離婚。
陳妻反指丈夫花心好賭,分居前就跟蔡女從2013年交往,其間蔡女不斷要求她和丈夫離婚。雖手中握有兩人不軌證據,但為小孩,始終未提告。早年丈夫投資失利,到處借款,都是她代償,夫妻已辦理分別財產制,丈夫欠稅遭管收,與她無關。
法官認為陳律師指控妻子未提證據,兩人感情不和睦,主要是陳對婚姻不忠、生活放縱,及無節制所致,分居是陳自行離家所致。反觀陳妻原諒丈夫行徑,其間與丈夫共同出遊,努力維持及挽救婚姻,實難說有何過失,駁回離婚請求,可再上訴。
《蘋果》透過臉書詢問陳律師對判決看法,他認為與公益無關,不願回應。記者去電陳妻上班公司,同事說會轉達陳妻,但至今未回。
律師林仲豪表示,夫妻分別財產制是指夫妻兩人在婚姻關係存在時,財產各管各的;一旦離婚,也不會有剩餘財產差額分配問題。倘若一方不願配合,另一方可單方向法院聲請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
.若有通姦等具體事由可提出離婚
.請求裁判離婚時,除非約定共同財產制或分別財產制,如雙方各自現存的婚後財產扣除債務後,剩餘財產較少的一方可以向較多的一方,請求差額的一半
.上述應在知道差額後兩年內,或是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後五年內請求
.重婚或通姦請求離婚者,若知道後超過6個月或事發已逾2年,不能再以同事由提出
.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可各自提出
資料來源:律師林仲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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