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產未事先揭露 引爆反彈風波

出版時間 2019/12/05
兒盟耗資3.7億元,買下多倫多科技中心(圖)7樓整層。資料照片
兒盟耗資3.7億元,買下多倫多科技中心(圖)7樓整層。資料照片

不具名的社福團體高階幹部坦言,對社福機構而言,最困擾的是「房事」問題。租屋的唐氏症基金會董事長林正俠也說:「如果有錢,我們也很想買房子,讓孩子們有固定的窩。」唐氏症基金會每年募得約6000萬元,幾乎全用於服務孩子仍不夠,過去也曾設立庇護工坊,但因居民反彈而租屋遭拒。
陳琬惠說,社福團體大都經費拮据,不太有條件允許置產;兒盟此次購房不僅供辦公室使用,主要用途之一是做為兒童創傷心理治療中心,但兒盟於此事欠缺溝通,若比照上市公司重大決策在買房前就說明,才能減少反彈。
教育部昨重申,只要合法且財務允許,基金會都可自行評估並經董事會決議,依業務所需購置不動產;法人若擬動用基金購屋,須報教育部許可,若用歷年餘絀或動用提撥準備金,未涉及動用基金,就不須呈報許可。過往基金會購置不動產不乏其例,教育部並未統計,但可在法人公開資訊中查詢。
記者洪敏隆、許麗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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