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波砲150分貝 恐致永久性耳聾

出版時間 2019/11/18
彈弓還擊
 示威者昨使用自製的巨型彈弓,還擊警方。歐新-埃菲社
彈弓還擊 示威者昨使用自製的巨型彈弓,還擊警方。歐新-埃菲社

昨下午2時許,港警銳武裝甲車到場後,裝在車頂上、在港俗稱「聲波砲」(音波砲)的「長距離揚聲裝置」發出數聲似汽車防盜器的刺耳聲,維持3秒,現場記者耳朵隨即感到不適。刺耳聲停止後便發出廣播,警告抗爭者盡快離開。
中國軍事雜誌《兵工科技》曾報導,音波砲可視為大功率喇叭,若調至最高功率能有效驅散非法聚集人群,中國海軍曾用來對付索馬利亞海盜,故被視為武器之一。
本身是醫生的立法會議員郭家麒表示,他對銳武裝甲車的音波砲早有疑慮,曾在立法會要求警隊提供更多數據,但對方一直含糊以對。若這次真動用有關裝置對付人群,憂損害在場人士聽覺,「催淚彈釋放的戴奧辛還可用水沖洗,但聽覺損害是直接的,以後都無法復元」。他指有關裝置無法對準聲音方向,可能誤傷,促請警隊慎用。
警方發言人表示,長距離揚聲裝置是一種廣播系統而非武器,對於有指裝置能發出超低音頻,可致暈眩、作嘔或喪失方向感,發言人回應稱全屬猜測,並不真確。
港警機動部隊(PTU)是2009年耗資3600萬港幣(約1.4億台幣)購入6部銳武裝甲車時,一併買入兩台俗稱音波砲的長距離揚聲裝置。有效傳送距離約為300公尺、高達150分貝,相當於一架噴射飛機在30公尺內發動引擎的聲量。人耳所能承受的是160分貝,一旦超過,聽覺可能永久受損。
當年立法會文件亦曾提及音波砲附有「警報聲響」功能,近似警車或消防車警號,可產生極高音量,若不當使用可能對聽覺造成損害,甚至永久性耳聾。
大陸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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