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有朋友發起大三罷。清晨未到8時,有交通警向手無寸鐵的抗爭青年以實彈連開3槍。事主腎臟、肝臟和大血管受到重創,心臟一度停頓。執筆之時,該青年仍然危殆。其後,又有交通警在另一區騎機車衝向示威人群,猶如恐怖份子。警察亦全面進攻各「神聖不可侵犯」之地:在理工大學發射催淚彈、闖入中文大學發射橡膠子彈並拘捕學生、闖入天主教聖十字架堂毆打並拘捕青年。全城烽煙處處,血淚交織。
香港已經成為徹底的警察國家。威權政府授權並縱容武裝部隊執行北京旨意,「止暴制亂」。警察知道自己不會被制裁,因而肆意發難。毆打槍擊示威者和記者已經成為日常,更傳出有女生在警署內被輪姦而要墮胎。途人斥責時,惡警也毫不猶疑舉槍發射催淚彈,更有暴警舉槍指向民居、小巴等等。難怪有一些港人形容他們為二戰時的「日本皇軍」:你只要表達不滿,他們就可以毆打你、拘捕你。
或許不能成功落案,但他們的策略是「先拉再算」,誓要先拘捕任何異見者。在街上在鏡頭下也會瘋狂毆打市民,天知道在警署內會有甚麼慘劇發生?「無法無天」已經不足以形容香港現時的處境。
示威者也以武力頑抗,包括投汽油彈和縱火等等。大家或許會問:為何不能和平示威?用武力終究都是不對呀?我想請讀者回顧台灣「中壢事件」。1977年,台灣舉行縣市長選舉。其中在桃園的縣長選舉中,國民黨舞弊做票,激起民憤。民眾包圍警察中壢分局,並與警察互毆。警察其後發射催淚彈,並從高處開槍打死青年。
對,民眾也使用了武力。但我們必須知道,最大的暴力,來自威權政府。政治學學者陳曦和社會學學者Dana Moss曾經寫道,威權主義其中一特徵,就是政府體制並無有效的途徑去化解不公和民怨(例如缺乏選舉容許人民更換政府)。當執政者可以完全無視人民的訴求,當武裝部隊不會受到任何調查、制裁,每天喪心病狂,人民豈能坐以待斃,任由他們羞辱、蹂躪?
確實,人民的武力往往難以抵抗政權的暴力。要鬥武裝的話,政府往往更勝一籌。然而,多名前線抗爭者被捕、被打(甚至疑似被殺),暴警橫行,我們又如何能說服前線手足,告訴他們只要停止武力抗爭就可能有轉機?
回想「反送中」運動早期,人民用盡一切和平的方法去抵抗惡法和警暴。議會抗爭、100萬人上街、200萬人上街、佔領機場、組成萬人人鍊等等。然而林鄭月娥政府只是撤回了惡法,對其他訴求包括徹查警暴等不聞不問。多個團體繼續嘗試申請和平集會、遊行,警方統統反對。不單如此,武力鎮壓更是一天比一天血腥殘暴。在一些文宣上,會看到有這一句:「是你教我和平遊行是沒用的。」實在道盡抗爭者的無助與絕望。
暴政在前,香港已成為危城,港人身處水深火熱之中。我們實實在在需要國際社會持續關注,向北京和中共在港的代理人施壓。我們渴求的,只是真相、公道和民主,非常卑微。希望全球反極權抗暴政的朋友都能站在一起,共同朝民主、公正的未來繼續前行。
香港海外研究生民主聯盟成員、美國加州大學爾灣分校社會學博士生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