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嬰疑遭狗啃剩骨頭 19歲未婚媽產子 男友:沒出聲裝袋丟掉

出版時間 2019/11/09
警方在圍籬內空地找到疑似嬰兒遭狗啃所留下的骨骸。讀者提供
警方在圍籬內空地找到疑似嬰兒遭狗啃所留下的骨骸。讀者提供

警方調查,宋女去年底透過網路認識網友黃男(28歲),隨即離家與黃男同居,宋女家屬去年12月通報失蹤,兩人同居後宋女很快懷孕,因此被高雄市社會局列管,黃男之後帶著宋女流浪到台中,黃男家屬找不到人,今年5月報案協尋。
本月5日台中警方在一處路口發現黃男與宋女,盤查發現兩人都是失蹤協尋人口,且宋女還遭高市社會局列管,經通報高雄,社工發現懷孕的宋女已分娩,但嬰兒去向卻交代不清,台中警方將兩人帶回高雄交由小港分局調查。
全案經社工與警方追問,兩人坦承10月初回到高雄向朋友借得小港區大樓房屋,住進屋內待產,在10月8日生下一名嬰兒。黃男說,因嬰兒一直沒有出聲,他才用塑膠袋裝起嬰兒,棄置華山路附近空地。
高雄市警方派員到該空地採證,現場並未發現裝有嬰兒的塑膠袋,只有採集到不明小骨頭,檢警懷疑嬰兒恐遭野狗啃噬,只剩遺骸,將檢體送驗比對,釐清嬰兒被遺棄時是否還有生命跡象。空地旁鄰居聞訊,直呼「嚇死人了,好恐怖!」
高市社會局表示,宋女今年4月就醫產檢,經醫院通報,社工要找宋女已不知行蹤,該局有「珍珠計畫」,可提供未成年與年輕小媽媽,待產安置與產後照顧、關懷支持、育兒知能及就業等服務。

律師葉銘進說,嬰兒死亡原因與罪責息息相關,若嬰兒是活胎,被丟棄致死,棄嬰者觸犯義務遺棄罪,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徒刑;若是生母所為,觸犯生母殺嬰罪,處6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並涉犯義務遺棄罪,另也可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如果嬰兒出生時是死胎,棄屍者涉遺棄屍體罪,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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