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警私怨栽槍 判3年6月 替線民喬債不成竟惱羞 設局誣陷債主害坐牢

出版時間 2019/11/06

宜蘭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在宜蘭警界服務近30年的偵查佐林世光,2015年任宜蘭礁溪警分局美城派出所所長時,得知吳姓線人積欠廖姓男子6萬元債務,出面調解卻遭廖男拒絕,懷恨在心。
林警得知廖男常透過吳姓線人租車,決定設局報復。他叫線人及其蔡姓友人到警局誣告廖男違法持槍恐嚇,取得搜索票後,趁廖男找線人租車時,將GPS定位器、遙控斷電器安裝車上,再將1把改造手槍、7顆制式子彈藏在駕駛座旁的車門上。
不知情的廖男開車出門後,林警透過定位器掌握行蹤,並用遙控斷電器讓車子無法行駛,林警假裝路過盤查,在車內搜出預藏的手槍和子彈,如願將廖男送進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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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人算不如天算,幫忙栽贓的吳、蔡沒多久也因案入獄,恰巧和廖男同房。廖男天天追問,吳坦承林警教唆,並寫信向宜蘭調查站自首,蔡男出庭時也坦言受林男所託才製作假筆錄,揪出林警惡行。
林警出庭時否認犯行,堅稱不認識吳、蔡,宜蘭地方法院審理時認為林警身為人民保母,因私怨栽贓誣陷,對無辜民眾傷害甚鉅,也重挫警察形象,加上他假借公務員職務上之權力犯之,判處3年6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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